长安货币:关于在网上直销及代销机构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3-07-30
关于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在网上直销及代销机构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安货币基金
基金代码 长安货币基金A:740601长安货币基金B:7406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定期定额投资及费率优惠起始日 2013年8月2日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时除外)的交易时间(9:30-15:00)。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业务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可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有:
(1)直销机构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7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万跃楠
联系电话:400-820-9688
联系人:何智子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www.changanfunds.com
(2)非直销机构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3、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可能因业务安排、系统设置等原因,在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相关业务规则、办理时间和要求的资料、信息等有所区别,投资者在办理本公告项下相关业务时,除应遵循本公告内容外,还应按照各销售机构的要求执行。
4、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工作日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和其它有关信息、规定等事项,请参见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公告、相关业务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也可致电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通过上述销售机构投资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具体办理事宜请以代销机构的安排为准。定期定额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100元。投资者在办理本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2年1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angandfunds.com)查阅本基金《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金招募说明书》和《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688(免长途话费)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