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货币: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3-02-26
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安货币
基金主代码 7406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01-25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3-02-28
赎回起始日 2013-02-28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安货币A 长安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740601 740602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代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A类基金份额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100元 B类基金份额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0万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1,000元 或详见各代销机构网点公告。直销机构的A类基金份额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1,000元 B类基金份额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0万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1,000元。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请参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A类申购费率 B类申购费率 备注
0 0 -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份额每笔最低赎回份额为100份,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 赎回费率
A类赎回费率 B类赎回费率 备注
0 0 -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7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万跃楠
联系电话:400-820-9688
联系人:何智子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www.changanfunds.com
5.2非直销机构
1.非直销机构:
1)银行销售渠道: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公司销售渠道: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及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第三方销售渠道: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调整本基金的业务办理机构,并及时公告。
3.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可能因业务安排、系统设置等原因,在办理本基金申购和赎回业务时,相关业务规则、办理时间和要求的资料、信息等有所区别,投资者在办理本公告项下相关业务时,除应遵循本公告内容外,还应按照各销售机构的要求执行。
4.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工作日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和其它有关信息、规定等事项,请参见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公告、相关业务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也可致电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基金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代销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2年1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angandfunds.com)查阅本基金《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金招募说明书》和《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688(免长途话费)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