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货币市场证券: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3-01-26
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安货币
基金主代码 7406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安货币基金A 长安货币基金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740601 740602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2]1589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23日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3年1月25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427
份额级别 长安货币基金A 长安货币基金B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421,332,659.12 152,000,000.00 573,332,659.1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24,756.38 1,340.00 26,096.38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421,332,659.12 152,000,000.00 573,332,659.12
利息结转的份额 24,756.38 1,340.00 26,096.38
合计 421,357,415.50 152,001,340.00 573,358,755.5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 - - -
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96,001.66 - 96,001.66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2% - 0.02%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3年1月25日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至10万份(含)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在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设A类和B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2)若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 若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3)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在确定本基金申购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4)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认购成交的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hanganfunds.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688查询本基金的相关情况。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