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基金:关于增加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4-04-08
关于增加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长安基金旗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一、新增代销情况
1、根据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14年4月10日起代理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40001)、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40101)和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740601,B类基金代码:740602)的销售业务。
二、生效期
1、自2014年4月10日起,投资者可在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销售网点或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办理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3、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62
公司网址:www.cifcofund.com
4、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5095
公司网址:www.niuji.net
5、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688
网址:www.changanfunds.com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应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