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基金:关于由黄陈先生代为履行公司督察长职务的公告
2013-12-10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由黄陈先生代为履行公司督察长职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
高管变更类型 代任基金管理人督察长离任基金管理人督察长
2 代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代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督察长
代任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黄陈
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 是
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 2012-10-17
任职日期 2013-12-10
过往从业经历 1996年4月至2003年7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政策室、发展规划部、投资银行部等部门主任科员、副处长职务 2005年9月至2011年4月,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监职务 2011年5月至2012年9月任汤森路透中国区投资及咨询业务董事总经理、中国区机构投资者业务负责人职务 2012年10月至今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取得的相关从业资格 基金从业资格
国籍 中国
学历、学位 研究生、博士
3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督察长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张洪水
离任原因 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
离任日期 2013-12-09
是否转任本公司其他工作岗位 否
注:离任日期是指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生效时间。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由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无异议函(基金部函【2013】1024号文)。黄陈先生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的期限不超过9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