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沪深300非周期:关于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2012-06-12
关于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30]号文核准,已于2012年5月14日开始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12年6月13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2012年6月20日。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与广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宏源证券、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广发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光大证券、兴业证券、招商证券、安信证券、恒泰证券、信达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华安证券、中信(浙江)证券、日信证券、深圳众禄、万联证券等多家销售代理机构公开发售,具体事宜以各销售代理机构的公告和规定为准,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12年5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400-820-9688咨询有关详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hanganfunds.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