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基金: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所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7-12-29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所投资流通
受限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
业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估值业务指引”),经与相关托管银行、会计
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 2017 年 12 月 28 日起,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对所投
资的流通受限股票采用估值业务指引所载估值方法进行估值。估值方法调整可能
会对调整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产生一定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