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2012-12-07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
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提供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本公司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2年12月6日起,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以中证协S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因特殊事项而停牌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同时根据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原则,本公司对旗下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的同一证券也进行估值调整。
截至2012年12月6日,本公司旗下管理的产品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长期停牌股票同方国芯(002049),按上述估值调整对上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总计为0.37%。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以及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2年12月6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上述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 年12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