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富邦基金: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计划收取短期赎回费的提示性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计划收取短期赎回费的提示性公告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的《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基金管理人
应当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对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
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根据上述法规要求,自 2018 年
4 月 1 日起,对旗下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
式基金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
相关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登
载于公司网站(http://www.founderff.com/)。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0990 或登录公司网站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
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