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基金: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公告
临时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单笔申购 最低金额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进一步方便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 式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6 年 1 月 15 日起,将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财通基金微理财、财通基金淘宝旗舰店、财 通基金官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旗下开放式基金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调整为 100 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20001);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20002); 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代码:720003); 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 100(ECPI ESG)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代码:000042); 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17);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97); 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1001); 财通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480)等。 二、调整方案 1、自 2016 年 1 月 15 日起,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财通基金微理财、 财通基金淘宝旗舰店、财通基金官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单笔 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 100 元人民币,追加申购金额为单笔 10 元人民币起,原最 低申购金额、追加申购金额小于或等于前述下限的,不再调整。基金处于封闭期 临时公告 内的,自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起适用上述规定。 如本公司新增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按前述标 准调整申购金额下限。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可根据自身的相关规定设定旗下开放式基金的申购金额下限,投 资者在办理申购业务时,需遵循本公司的规定。 2、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网站:http://www.ctfund.com 本公司淘宝旗舰店:http://ctfund.taobao.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 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ctfund.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