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稳健成长:关于修改申购赎回资金结算时间的公告
2011-12-23
关于修改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申购赎回资金结算时间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相关约定,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将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资金结算时间进行修改,按照“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清算交收实行‘申购T+2日、赎回T+3日’的规则执行。
具体修改如下:
修改前:
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负责将托管账户净应收额在T+3日15:00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处理 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托管人按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T+3日12:00前划到“基金清算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处理。
修改后:
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收日15:00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 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托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12:00之前划往基金清算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
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上述修改,自 2011年12月 27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登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