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基金: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在部分销售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2-01-04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
在部分销售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 进一步方便投资者,为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1月9日起开通旗下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旗下管理的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90001,以下简称“民生蓝筹”)、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690002,C类690202,以下简称“民生强债”)、民生加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90003,以下简称“民生精选”)、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90004,以下简称“民生稳健”)、民生加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90005,以下简称“民生内需”)、民生加银景气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90007,以下简称“民生景气”)之间的转换,其中民生强债A类(690002)份额与民生强债C类(690202)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适用销售机构
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直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
四、基金转换费用
1、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用。
3、 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率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率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率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率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单次转入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4、 本公司旗下基金之间不同转换方向的申购补差费率设置如下:
4.1 由民生蓝筹、民生精选、民生稳健、民生内需、民生景气之间相互转入转出,申购补差费率均为0;
4.2 由民生蓝筹、民生精选、民生稳健、民生内需、民生景气转出至民生强债时,不论转入A类或C类,申购补差费率均为0;
4.3 由民生强债转出至民生蓝筹、民生精选、民生稳健、民生景气时,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单次转入金额M
民生强债A类转出至民生蓝筹、民生精选、民生稳健、民生景气的申购补差费率
民生强债C类转出至民生蓝筹、民生精选、民生稳健、民生景气的申购补差费率
M<100万
0.7%
1.5%
100万≤M<200万
0.5%
1.00%
200万≤M<500万
0.2%
0.5%
M≥500万
0
每次1000元
4.4由民生强债转出至民生内需时,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单次转入金额M
民生强债A类转出至民生内需的申购补差费率
民生强债C类转出至民生内需的申购补差费率
M<50 万
0.7%
1.5%
50 万≤M<100 万
0.2%
1%
100 万≤M<500 万
0
0.5%
M≥500 万
0
每次1000 元
五、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一开放式基金直接转换到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开放式基金,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基金转换业务所适用的基金范围详见本公司公告。
2、投资者可在任一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转入目标基金销售的销售机构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3、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申请转换份额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基金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自转换入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5、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进行基金转换。
6、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先认(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7、基金转换只允许在前端收费基金之间或者后端收费基金之间进行,不允许将前端收费基金转换为后端收费基金,也不允许将后端收费基金转换为前端收费基金。目前,本公司旗下基金只采用前端收费模式。
8、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9、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10、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日(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对于前端收费基金之间的转换,计算公式为: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净转入金额 = 转入金额 ( 申购补差费用
净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收费基金之间转换的计算公式待该业务开通时再进行公告。
11、单笔转换最低申请基金份额及转换后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持有基金份额适用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最低赎回份额及赎回后最低持有基金份额的规定。如投资者转换后该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余额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余额,销售机构应要求投资者将余额部分一同转换。转入基金份额不设最低限额限制。
12、基金转换业务与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优先级等同。
13、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所需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14、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基金转换中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情况,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5、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否则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六、本公司旗下基金之间转换关系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关系二维表
转出基金 转入基金
690001
690002
690202
690003
690004
690005
690007
民生
蓝筹
民生
强债A
民生
强债C
民生
精选
民生
稳健
民生
内需
民生
景气
690001
民生蓝筹
×
√
√
√
√
√
√
690002
民生强债A
√
×
×
√
√
√
√
690202
民生强债C
√
×
×
√
√
√
√
690003
民生精选
√
√
√
×
√
√
√
690004
民生稳健
√
√
√
√
×
√
√
690005
民生内需
√
√
√
√
√
×
√
690007
民生景气
√
√
√
√
√
√
×
说明: √ 为支持转换,× 为限制转换
七、重要提示
1、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规则,但应根据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或媒体公告。
2、本公司将来新发成立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3、投资者欲了解其他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
4、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八、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