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收益增强:2017年度报告
2018-03-28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2017年年度报告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年度报告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28日
§ 重要提示及目录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 目录
TOC \o "1-2" \h \z \u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1
§4 管理人报告 11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1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3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5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6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7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17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7
§5 托管人报告 17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7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7
§6 审计报告 17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17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18
§7 年度财务报表 19
7.1 资产负债表 19
7.2 利润表 2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21
7.4 报表附注 23
§8 投资组合报告 48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48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48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48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48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49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49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0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0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0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0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0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1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51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5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51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2
§11 重大事件揭示 52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2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52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52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52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53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53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53
11.8 其他重大事件 54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59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59
§13 备查文件目录 60
13.1 备查文件目录 60
13.2 存放地点 60
13.3 查阅方式 60
§ 基金简介
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
基金主代码 6300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年1月23日
基金管理人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75,093,793.3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A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630003 63010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18,110,560.08份 56,983,233.26份
1.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自上而下确定投资策略和自下而上个券选择策略相互结合,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具体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相对价值策略、债券组合构建及调整策略、可转债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等。同时,通过对首次发行和增发公司的内在价值与一级市场申购收益率的细致分析,积极参与一级市场申购,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前提下提升组合的回报率。本基金将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和资金供求情况分析,预测债券市场利率走势,并结合各类固定收益产品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久期、税收和利率敏感性分析,评定各类产品的投资价值,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构建及调整固定收益投资组合,力争获取超额收益。此外,通过对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内在价值和申购收益率的综合分析,积极参与一级市场申购,获得较为安全的新股申购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等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周亚红 田青
联系电话 010-58573600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zhouyh@hsfund.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8880 010-67595096
传真 010-58573520 010-66275853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9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9层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 100035 100033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安 田国立
1.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
1.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注册登记机构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9层
§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A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B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A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B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A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B
本期已实现收益 -6,560,008.50 -2,390,083.25 21,458,476.27 20,652,149.47 94,624,231.47 55,823,981.12
本期利润 -20,886,668.95 -2,982,055.24 -8,631,230.87 7,709,351.43 91,445,744.20 45,769,893.1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83 -0.0212 -0.0103 0.0117 0.2057 0.1551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3.77% -1.69% -0.78% 0.90% 15.28% 11.6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78% -3.23% -0.31% -0.70% 23.40% 22.8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3,049,812.27 -902,043.19 35,667,425.10 6,132,383.36 15,931,328.03 2,691,483.6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40 -0.0158 0.0490 0.0243 0.0246 0.005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74,632,266.75 69,949,869.06 942,976,676.09 319,685,725.50 840,314,928.95 611,951,084.2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59 1.228 1.295 1.269 1.299 1.278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90.66% 83.42% 96.12% 89.55% 96.72% 90.89%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余额的孰低数。
1. 基金净值表现
1.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33% 0.13% -0.47% 0.05% -0.86% 0.08%
过去六个月 -0.79% 0.20% 0.16% 0.04% -0.95% 0.16%
过去一年 -2.78% 0.21% 0.28% 0.05% -3.06% 0.16%
过去三年 19.60% 0.50% 8.67% 0.07% 10.93% 0.43%
过去五年 53.17% 0.49% 21.02% 0.09% 32.15% 0.4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90.66% 0.43% 34.28% 0.08% 56.38% 0.35%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B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44% 0.13% -0.47% 0.05% -0.97% 0.08%
过去六个月 -0.97% 0.20% 0.16% 0.04% -1.13% 0.16%
过去一年 -3.23% 0.21% 0.28% 0.05% -3.51% 0.16%
过去三年 18.08% 0.50% 8.67% 0.07% 9.41% 0.43%
过去五年 50.08% 0.49% 21.02% 0.09% 29.06% 0.4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83.42% 0.43% 34.28% 0.08% 49.14% 0.35%
注:鉴于中信标普指数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终止维护和发布中信标普全债指数、中信国债指数,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自2015年9月8日起,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变更为“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1.1.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1月23日。
②根据《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等,上述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可参与投资一级市场股票首发及增发,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等资产。对非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现金等价物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1.1.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1月23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1.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A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7 - - - -
2016 - - - -
2015 3.0000 121,512,532.70 41,918,207.77 163,430,740.47
合计 3.0000 121,512,532.70 41,918,207.77 163,430,740.47
单位:人民币元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B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7 - - - -
2016 - - - -
2015 3.0000 155,417,923.58 19,046,118.83 174,464,042.41
合计 3.0000 155,417,923.58 19,046,118.83 174,464,042.41
§ 管理人报告
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60号文批准设立,于2005年12月20日成立,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北京。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旗下共管理四十四只基金产品,分别为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红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未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稳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量化进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双翼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双驱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乐享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兴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万众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丰利增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润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元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瑞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民营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上游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梁伟泓 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2012年9月14日 - 13 男,中国籍,工商管理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1998年7月至2001年7月,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任财务分析师;2003年7月至2004年4月,就职于海科创业投资公司,任投资专员;2004年4月至2006年3月,就职于平安资产管理公司,任投资组合经理;2006年3月至2008年12月,就职于生命人寿保险公司,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2008年12月至2010年6月,就职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2010年6月至2011年12月,就职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任资管部副总经理;2011年12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2月至2012年9月担任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1月28日起至今担任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16日起至今担任华商双翼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5月17日起至今担任华商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6月24日至2017年8月4日担任华商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丹 基金经理 2016年8月25日 2017年9月6日 6 女,中国籍,管理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就职于领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08年9月至2012年5月,就职于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研究员;2012年5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债券研究员;2015年7月21日至2016年8月24日担任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6年8月11日起至今担任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月25日起至今担任华商元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7月26日起至今担任华商丰利增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①“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1.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
1.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1.1.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公司严格控制旗下非指数型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的投资导致出现的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1.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金融去杠杆的日趋严格的监管压力下,债券市场全年逐级下行,债券收益率在政策、供需的反复博弈中屡创新高。二季度是严监管、防风险的政策开端,三会协同调控推动收益率曲线熊平,三季度市场情绪略有修复,但四季度再遭重创,10年国开收益率从年初的3.6%左右上行至4.8%,上行幅度高达120bp,国债表现略强于金融债和信用债。
股票一季度震荡,二季度开始的结构分化贯穿全年,低估值蓝筹和受益供给侧改革的周期股盈利确定,估值低位上升,股价持续上涨。
展望未来,我们对债券市场持谨慎乐观态度,认为经过大幅调整后,债券市场的关注点应该从防风险逐步转向看机会。市场预期监管细则将在18年一季度落地,对市场冲击将逐渐缓和,非银杠杆已经下降,地产和基建投资稳步回落,经济增速趋稳,通胀略升但影响不大。我们认为18年全年看债券市场下跌空间有限,二季度有望迎来反弹机会,看好利率债的交易价值。
本基金17年坚持持有以票息收益为目的的短久期信用债。
1.1.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净值为1.259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784元,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78%,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0.28%,本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06个百分点;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净值为1.228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734元,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23%,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0.28%,本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51个百分点。
1.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宏观经济趋稳,传统基建和地产对经济拉动作用将下降,新经济将是未来亮点但短期内可能不足以弥补,汇率波动对海内外大宗、债券、股票等影响重回视野。18年我们判断债券将迎来新一轮牛市的建仓机会,我们尤其看好利率债的投资机会,短期限品种也有不错的确定性收益。本基金将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把握债券的投资机会。
行业集中度提高,龙头企业持续受益,人民币升值,低估值的周期行业和金融行业得到市场关注,本基金认为权益类资产仍存在结构性机会,但自上而下看仍不支持全面牛市。
综合上述判断,我们拟继续持有短久期产业债的基础上,择机增配长久期利率债,精选蓝筹股票,实现净值平稳增长。
1.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从合法、合规、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出发,由督察长领导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对基金投资运作、公司经营管理及员工行为的合法、合规性等进行了监察稽核,通过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稽核、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整改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并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管理层、董事会以及监管机构。
内部监察稽核的重点是: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规则的执行情况;基金合同的遵守情况;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情况;资讯监管与员工职业操守规范情况等。
(1)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适时、全面、严谨的内部控制体系。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时拟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并对原有制度体系进行了持续的更新和完善,对现有的制度体系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同时,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不断细化制度流程,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
(2)全面加强风险监控,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本基金管理人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确保内部控制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事前、事中、事后风险控制有效结合,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内控管理质量、优化风险管理水平。
(3)有计划地开展监察稽核工作,确保工作的及时性、深入性和有效性。本年度内,本基金管理人通过日常监察与专项稽核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各项监察稽核工作,包括对基金销售、宣传材料、反洗钱工作、信息系统权限、机房管理、供应商管理、投资研究交易(包括证券库管理、研究支持、投资比例、投资权限、投资限制、场外网下业务等)、产品分红业务管理、产品开发及管理维护、专户业务管理、移动通讯工具管理与信息监控、 “三条底线”的防范及防控内幕交易等方面进行了专项稽核。通过日常监察与专项稽核的方式,保证了内部监察稽核的全面性、实时性,强化了风险控制流程,提高了业务部门及人员的风险意识水平,从而较好地预防风险。
(4)强化合规教育和培训。本基金管理人及时传达与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及时更新相关管理制度,并将上述规定不断贯彻到相关制度及具体执行过程中,同时以组织公司内部培训、聘请外部律师、会计师提供法律、会计专业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合规守法意识。
1.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的估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定期审核及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小组成员由基金运营部负责人、研究发展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基金会计组成,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本基金托管人认真审阅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原则及技术,复核、审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当对估值原则及技术有异议时,本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本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的,应就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基金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时,应对报告期间基金的估值技术及其重大变化,特别是对估值的适当性,采用外部信息进行估值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程度,以及相关披露的充分性和及时性等发表意见。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以及流通受限股票的流动性折扣数据。
1.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80%。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1.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管理人无所涉相关事项。
1.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 托管人报告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1.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1.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审计报告
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21033号
1.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我们审计了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商收益增强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二)我们的意见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商收益增强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商收益增强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华商收益增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商收益增强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华商收益增强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商收益增强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商收益增强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商收益增强基金不能持续经营。(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单峰 周祎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8年3月26日
§ 年度财务报表
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912,422.65 9,862,146.33
结算备付金 1,881,150.97 37,543,606.55
存出保证金 26,322.34 37,794.08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361,447,806.13 1,682,811,736.38
其中:股票投资 - 83,858,187.91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61,447,806.13 1,598,953,548.4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8,0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400,000.00 14,426,922.40
应收利息 7.4.7.5 7,670,359.53 27,621,676.7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1,032.70 905,247.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4,909,125.78 6,858,000.00
资产总计 386,268,220.10 1,780,067,129.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1,000,000.00 492,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3,920,837.07
应付赎回款 678,063.40 469,497.76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0,594.21 841,684.04
应付托管费 46,864.72 280,561.36
应付销售服务费 24,152.14 176,710.06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35,713.47 60,462.52
应交税费 9,535,078.45 9,535,078.45
应付利息 37,462.59 19,023.28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88,155.31 100,873.79
负债合计 41,686,084.29 517,404,728.3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75,093,793.34 980,169,867.82
未分配利润 7.4.7.10 69,488,342.47 282,492,533.77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4,582,135.81 1,262,662,401.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86,268,220.10 1,780,067,129.92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275,093,793.34份。其中华商收益增强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1.259元,基金份额总额218,110,560.08份;华商收益增强基金B类基金份额净值1.228元,基金份额总额56,983,233.26份。
1.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8,640,468.03 34,879,532.98
1.利息收入 40,786,235.23 112,868,972.6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350,317.64 1,279,534.18
债券利息收入 39,938,921.09 111,207,496.7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96,996.50 381,941.64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4,600,162.59 -35,249,086.6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5,477,670.27 -2,183,305.61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40,546,075.07 -33,632,329.4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3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468,242.21 566,548.47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14,918,632.44 -43,032,505.1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92,091.77 292,152.15
减:二、费用 15,228,256.16 35,801,412.42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4,439,284.73 11,778,544.52
2.托管费 7.4.10.2.2 1,479,761.61 3,926,181.54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706,557.89 3,410,476.52
4.交易费用 7.4.7.19 181,319.04 140,647.37
5.利息支出 7,968,615.51 16,033,515.3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7,968,615.51 16,033,515.38
6.其他费用 7.4.7.20 452,717.38 512,047.09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3,868,724.19 -921,879.4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3,868,724.19 -921,879.44
1.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80,169,867.82 282,492,533.77 1,262,662,401.5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3,868,724.19 -23,868,724.1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705,076,074.48 -189,135,467.11 -894,211,541.5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26,598,098.03 137,009,811.37 663,607,909.40
2.基金赎回款 -1,231,674,172.51 -326,145,278.48 -1,557,819,450.9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75,093,793.34 69,488,342.47 344,582,135.8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25,646,953.12 326,619,060.10 1,452,266,013.2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921,879.44 -921,879.4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45,477,085.30 -43,204,646.89 -188,681,732.1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355,358,199.18 721,531,236.38 3,076,889,435.56
2.基金赎回款 -2,500,835,284.48 -764,735,883.27 -3,265,571,167.7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80,169,867.82 282,492,533.77 1,262,662,401.5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梁永强______ ______程蕾______ ____程蕾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1. 报表附注
1.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第1250号《关于核准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244,954,390.89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9)第00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1月2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245,286,863.8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32,472.9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自募集期起根据认购、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B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B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人可自由选择认购、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包括可转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参与一级市场上市公司的首发及增发,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以及股票派发或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交易的权证及权证行权形成的股票等资产。本基金对非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9月7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修改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自2015年9月8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中证综合债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审计报告日批准报出。
1.1.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1.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1.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1.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1.1.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1.1.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1.1.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1.1.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1.1.1.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1.1.1.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1.1.1.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1.1.1.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1.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8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B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发放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8.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1.1.1.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1.1.1.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于2017年12月25日前,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之附件《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自2017年12月25日起,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1.1.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1.1.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1.1.1.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本基金自2017年12月25日起改为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该估值技术变更对本基金无影响。
1.1.1.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1.1.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1.1.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1.1.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1,912,422.65 9,862,146.33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1-3个月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1,912,422.65 9,862,146.33
1.1.1.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212,532,560.07 203,675,806.13 -8,856,753.94
银行间市场 158,102,072.48 157,772,000.00 -330,072.48
合计 370,634,632.55 361,447,806.13 -9,186,826.42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370,634,632.55 361,447,806.13 -9,186,826.42
项目 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66,032,456.23 83,858,187.91 17,825,731.68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1,175,279,400.68 1,166,528,548.47 -8,750,852.21
银行间市场 435,768,073.45 432,425,000.00 -3,343,073.45
合计 1,611,047,474.13 1,598,953,548.47 -12,093,925.66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677,079,930.36 1,682,811,736.38 5,731,806.02
1.1.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1.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买入返售证券 8,000,000.00 -
合计 8,000,000.00 -
项目 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合计 - -
注:交易所买入返售证券余额中包含的交易所固收平台质押式协议回购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1.1.1.1.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1.1.1.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758.38 1,186.83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931.15 18,584.06
应收债券利息 7,655,930.46 27,601,886.03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9,926.58 -
应收申购款利息 2,799.98 1.17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12.98 18.70
合计 7,670,359.53 27,621,676.79
1.1.1. 其他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4,909,125.78 6,858,000.00
待摊费用 - -
合计 4,909,125.78 6,858,000.00
注:其他应收款均为本基金持有的已逾期的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15东特钢CP002”)共200,000张,因发行人于债券到期日违约而将其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应收利息转列其他应收款,于2017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拟获得的清偿金额4,909,125.78元。
1.1.1.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33,592.15 45,184.03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2,121.32 15,278.49
合计 35,713.47 60,462.52
1.1.1.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155.31 873.79
预提费用 188,000.00 100,000.00
合计 188,155.31 100,873.79
1.1.1.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A
项目 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728,197,660.38 728,197,660.38
本期申购 76,807,508.29 76,807,508.29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586,894,608.59 -586,894,608.59
本期末 218,110,560.08 218,110,560.08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B
项目 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251,972,207.44 251,972,207.44
本期申购 449,790,589.74 449,790,589.74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644,779,563.92 -644,779,563.92
本期末 56,983,233.26 56,983,233.26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1.1.1.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35,667,425.10 179,111,590.61 214,779,015.71
本期利润 -6,560,008.50 -14,326,660.45 -20,886,668.95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26,057,604.33 -111,313,035.76 -137,370,640.09
其中:基金申购款 1,543,219.70 18,582,926.73 20,126,146.43
基金赎回款 -27,600,824.03 -129,895,962.49 -157,496,786.52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3,049,812.27 53,471,894.40 56,521,706.67
单位:人民币元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B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6,132,383.36 61,581,134.70 67,713,518.06
本期利润 -2,390,083.25 -591,971.99 -2,982,055.24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4,644,343.30 -47,120,483.72 -51,764,827.02
其中:基金申购款 9,651,256.23 107,232,408.71 116,883,664.94
基金赎回款 -14,295,599.53 -154,352,892.43 -168,648,491.96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902,043.19 13,868,678.99 12,966,635.80
1.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90,517.91 320,306.11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22,372.29 132,499.10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36,471.73 826,037.79
其他 955.71 691.18
合计 350,317.64 1,279,534.18
1.1.1. 股票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79,928,079.07 48,518,148.77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74,450,408.80 50,701,454.38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5,477,670.27 -2,183,305.61
1.1.1. 债券投资收益
1.1.1.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40,546,075.07 -33,632,329.46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合计 -40,546,075.07 -33,632,329.46
1.1.1.1.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1,618,350,402.44 3,139,953,481.31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1,626,884,997.43 3,098,996,844.53
减:应收利息总额 32,011,480.08 74,588,966.24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40,546,075.07 -33,632,329.46
1.1.1.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发生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1.1.1. 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发生贵金属投资收益。
1.1.1.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发生衍生工具收益。
1.1.1.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468,242.21 566,548.47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
合计 468,242.21 566,548.47
1.1.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4,918,632.44 -43,032,505.18
——股票投资 -17,825,731.68 -5,342,694.06
——债券投资 2,907,099.24 -37,689,811.1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合计 -14,918,632.44 -43,032,505.18
1.1.1.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92,091.77 292,152.15
其他 - -
合计 92,091.77 292,152.15
注:1.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
2. 本基金的转换费由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中不低于赎回费用的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
1.1.1.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172,369.04 117,747.37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8,950.00 22,900.00
合计 181,319.04 140,647.37
1.1.1.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88,000.00 100,000.00
信息披露费 300,000.00 300,000.00
帐户维护费 36,000.00 54,000.00
CFCA数字证书服务费 1,400.00 200.00
银行费用 27,317.38 57,847.09
其他 - -
合计 452,717.38 512,047.09
1.1.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1.1.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1.1.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1.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商基金”)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1.1.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1.1.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1.1.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华龙证券 79,928,079.07 100.00% 48,518,148.77 100.00%
1.1.1.1.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华龙证券 1,073,608,399.68 100.00% 2,256,703,191.24 100.00%
1.1.1.1.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华龙证券 29,790,120,000.00 100.00% 113,591,683,000.00 100.00%
1.1.1.1.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1.1.1.1.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华龙证券 74,438.50 100.00% 33,592.15 100.00%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华龙证券 45,184.03 100.00% 45,184.03 100.00%
注:1. 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1.1.1. 关联方报酬
1.1.1.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439,284.73 11,778,544.52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47,104.89 614,261.88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 / 当年天数。
1.1.1.1.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479,761.61 3,926,181.54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 / 当年天数。
1.1.1.1.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A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B 合计
华龙证券 - - -
中国建设银行 - 105,838.14 105,838.14
华商基金 - 352,365.51 352,365.51
合计 - 458,203.65 458,203.65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A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B 合计
中国建设银行 - 152,000.13 152,000.13
华商基金 - 2,749,195.27 2,749,195.27
华龙证券 - - -
合计 - 2,901,195.40 2,901,195.40
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B 类基金资产净值0.4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华商基金,再由华商基金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B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0.40%/当年天数。
1.1.1.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1.1.1.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1.1.1.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基金管理人没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1.1.1.1.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1.1.1.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1,912,422.65 90,517.91 9,862,146.33 320,306.11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1.1.1.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1.1.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没有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1.1. 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1.1.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1.1.1.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于2017年12月31日持有如附注7.4.7.6所述计入其他资产的“15东特钢CP002”,因发行人违约而流通受限,合计账面价值4,909,125.78元。
1.1.1.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1.1.1.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
1.1.1.1.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31,000,000.00元,于2018年1月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1.1.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1.1.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等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等。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三个层次:(1)第一层次风险控制:在董事会层面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公司规章制度、经营管理、基金运作、固有资金投资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的分析检查,对各种风险预测报告进行审议,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授权进行工作。(2)第二层次风险控制:第二层次风险控制是指公司经营层层面的风险控制,具体为在风险管理小组、投资决策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和风险控制部层次对公司的风险进行的预防和控制。风险管理小组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全面的研究、分析、评估,全面、及时、有效地防范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投资决策委员会研究并制定基金资产的投资策略,对基金的总体投资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从而达到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基金资产的安全性的目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控制部独立于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各分支机构,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3)第三层次风险控制:第三层次风险控制是指公司各部门对自身业务工作中的风险进行的自我检查和控制。公司各部门根据经营计划、业务规则及本部门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1.1.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中国建设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
1.1.1.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
A-1 - -
A-1以下 - -
未评级 138,152,000.00 -
合计 138,152,000.00 -
注:未评级债券为同业存单、政策性金融债及短期融资券。
1.1.1.1.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
AAA 38,431,900.00 360,337,234.20
AAA以下 184,863,906.13 1,228,420,314.27
未评级 - 10,196,000.00
合计 223,295,806.13 1,598,953,548.47
注:未评级债券为政策性金融债。
1.1.1.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2017年12月31日,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中有31,000,000.00元将在一个月以内到期且计息(该利息金额不重大)外,本基金所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1.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该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动性情况良好。
1.1.1.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1.1.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
1.1.1.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1,912,422.65 - - - 1,912,422.65
结算备付金 1,881,150.97 - - - 1,881,150.97
存出保证金 26,322.34 - - - 26,322.3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0,982,018.30 196,328,421.13 4,137,366.70 - 361,447,806.1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000,000.00 - - - 8,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400,000.00 400,000.00
应收利息 - - - 7,670,359.53 7,670,359.53
应收申购款 - - - 21,032.70 21,032.70
其他资产 - - - 4,909,125.78 4,909,125.78
资产总计 172,801,914.26 196,328,421.13 4,137,366.70 13,000,518.01 386,268,220.10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1,000,000.00 - - - 31,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应付赎回款 - - - 678,063.40 678,063.40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40,594.21 140,594.21
应付托管费 - - - 46,864.72 46,864.7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24,152.14 24,152.14
应付交易费用 - - - 35,713.47 35,713.47
应付税费 - - - 9,535,078.45 9,535,078.45
应付利息 - - - 37,462.59 37,462.59
其他负债 - - - 188,155.31 188,155.31
负债总计 31,000,000.00 - - 10,686,084.29 41,686,084.29
利率敏感度缺口 141,801,914.26 196,328,421.13 4,137,366.70 2,314,433.72 344,582,135.81
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9,862,146.33 - - - 9,862,146.33
结算备付金 37,543,606.55 - - - 37,543,606.55
存出保证金 37,794.08 - - - 37,794.0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5,115,210.46 1,186,771,270.80 307,067,067.21 83,858,187.91 1,682,811,736.3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14,426,922.40 14,426,922.40
应收利息 - - - 27,621,676.79 27,621,676.79
应收申购款 - - - 905,247.39 905,247.39
其他资产 - - - 6,858,000.00 6,858,000.00
资产总计 152,558,757.42 1,186,771,270.80 307,067,067.21 133,670,034.49 1,780,067,129.92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92,000,000.00 - - - 492,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13,920,837.07 13,920,837.07
应付赎回款 - - - 469,497.76 469,497.76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841,684.04 841,684.04
应付托管费 - - - 280,561.36 280,561.3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76,710.06 176,710.06
应付交易费用 - - - 60,462.52 60,462.52
应交税费 - - - 9,535,078.45 9,535,078.45
应付利息 - - - 19,023.28 19,023.28
其他负债 - - - 100,873.79 100,873.79
负债总计 492,000,000.00 - - 25,404,728.33 517,404,728.33
利率敏感度缺口 -339,441,242.58 1,186,771,270.80 307,067,067.21 108,265,306.16 1,262,662,401.59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1.1.1.1.1.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
1.市场利率上升25个基点 -1,436,176.93 -13,791,153.02
2.市场利率下降25个基点 1,442,187.32 13,901,683.70
1.1.1.1.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1.1.1.1.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参与一级市场上市公司的首发及增发,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以及股票派发或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交易的权证及权证行权形成的股票等资产。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的过程中,通过对宏观经济情况及政策的分析,结合证券市场运行情况,做出资产配置及组合构建的决定;通过对单个证券的定性分析及定量分析,选择符合基金合同约定范围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结合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对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投资组合进行修正,来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风险。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对非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VaR(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1.1.1.1.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 - 83,858,187.91 6.64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 - 83,858,187.91 6.64
1.1.1.1.1.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权益类投资(2016年12月31日:6.64%),因此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16年12月31日:同)。
1.1.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23,735,706.03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337,712,100.1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6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285,946,255.12元,第二层次1,396,865,481.26元,无第三层次)。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年12月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确定做出规定。
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 投资组合报告
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61,447,806.13 93.57
其中:债券 361,447,806.13 93.57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000,000.00 2.07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793,573.62 0.98
8 其他各项资产 13,026,840.35 3.37
9 合计 386,268,220.10 100.00
1.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1.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1.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1.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04 白云机场 8,417,952.57 0.67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1.1.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356 恒丰纸业 49,253,093.79 3.90
2 002510 天汽模 22,224,832.80 1.76
3 600004 白云机场 8,450,152.48 0.67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1.1.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8,417,952.57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79,928,079.07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1.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980,000.00 2.9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9,980,000.00 2.90
4 企业债券 179,940,100.10 52.2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0,114,000.00 17.45
6 中期票据 19,620,000.00 5.69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23,735,706.03 6.89
8 同业存单 68,058,000.00 19.75
9 其他 - -
10 合计 361,447,806.13 104.89
1.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1710649 17兴业银行CD649 300,000 29,250,000.00 8.49
2 112214 14杰赛债 259,970 26,290,766.10 7.63
3 011754074 17鞍钢股SCP001 200,000 20,110,000.00 5.84
4 011751065 17苏交通SCP018 200,000 20,018,000.00 5.81
5 011751091 17国电SCP006 200,000 19,986,000.00 5.80
1.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1.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6,322.3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00,000.0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670,359.53
5 应收申购款 21,032.70
6 其他应收款 4,909,125.78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3,026,840.35
1.1.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034 九州转债 9,852,110.30 2.86
2 128010 顺昌转债 5,593,429.03 1.62
3 113010 江南转债 4,152,800.00 1.21
1.1.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A 2,571 84,834.91 140,615,331.31 64.47% 77,495,228.77 35.53%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B 1,676 33,999.54 4,464,063.75 7.83% 52,519,169.51 92.17%
合计 4,247 64,773.67 145,079,395.06 52.74% 130,014,398.28 47.26%
1.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A 11,646.17 0.0053%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B 639.87 0.0011%
合计 12,286.04 0.0045%
1.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A 0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B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A 0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B 0
合计 0
§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A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1月23日)基金份额总额 281,066,332.39 964,220,531.41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28,197,660.38 251,972,207.44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76,807,508.29 449,790,589.74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586,894,608.59 644,779,563.92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18,110,560.08 56,983,233.26
注:总申购份额包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包含转换出份额。
§ 重大事件揭示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未举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2017年1月26日发布公告,经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刘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述变更事项,由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高备函[2017]19号”文核准批复。本基金管理人2017年7月3日发布公告,经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决定,高敏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述变更事项,由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高备函[2017]182号”文核准批复。
2017年9月1日,中国建设银行发布公告,聘任纪伟为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
1.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09年1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金审计费用捌万捌仟元整。
1.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华龙证券 2 79,928,079.07 100.00% 74,438.50 100.00% -
注:选择专用席位的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
券商经纪人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先进、投资风格与基金管理人有互补性、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券商经纪人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很强的行业分析能力,能根据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
券商经纪人能提供最优惠合理的佣金率:与其他券商经纪人相比,该券商经纪人能够提供最优惠、最合理的佣金率。
(2) 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对不同券商经纪人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选定的经纪人名单需经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经纪人在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时,要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委托代理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经签章有效。委托代理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及证券主管机关各留存一份,基金管理人留存监察稽核部备案。
1.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华龙证券 1,073,608,399.68 100.00% 29,790,120,000.00 100.00% - -
1.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4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1月19日
2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2月20日
3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2月20日
4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2月23日
5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2月24日
6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2月24日
7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2月27日
8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3月8日
9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3月8日
10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3月15日
11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3月15日
12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3月17日
13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3月17日
14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3月17日
15 关于通联支付系统升级的通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3月22日
16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3月29日
17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3月29日
18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3月31日
19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4月13日
20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4月13日
21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4月22日
22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1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4月24日
23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4月26日
24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4月26日
25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5月18日
26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6月21日
27 2017年6月30日半年末华商基金旗下最后一日净值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6月30日
28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7月1日
29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7月1日
30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7月13日
31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7月13日
32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7月19日
33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2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7月20日
34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8月1日
35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8月2日
36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8月4日
37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8月10日
38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8月11日
39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8月25日
40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8月25日
41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最低申购金额、追加申购最低金额、赎回最低份额和持有最低限额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8月30日
42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9月5日
43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9月5日
44 关于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9月7日
45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9月15日
46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9月15日
47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9月18日
48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定制服务调整升级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9月20日
49 关于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直销系统升级维护的通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9月26日
50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9月27日
51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上海、深圳分公司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9月28日
52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10月9日
53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10月9日
54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10月17日
55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3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10月25日
56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11月13日
57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11月13日
58 关于直销系统通联支付民生银行暂停部分业务的通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11月20日
59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12月15日
60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12月22日
61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12月26日
62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12月29日
63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12月29日
64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12月29日
65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网上直销系统定投费率优惠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12月29日
66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资管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12月30日
67 华商基金2017年年末最后一日公募产品净值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官网 2017年12月31日
§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62,740,966.55 63,592,209.86 188,393,011.15 137,940,165.26 50.14%
2 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5月2日 173,851,284.25 - 173,851,284.25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20%及以上的情况,由于持有人相对集中,本基金可能面临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延迟或暂停赎回的风险,且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
§ 备查文件目录
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稿。
1.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1.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9层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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