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参加浙商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4-12-19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参加浙商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4年12月19日起新增浙商银行代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销售业务,并可在浙商银行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事项具体规则如下:
一、新增代销、开通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15)
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16)
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41)
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1、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浙商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浙商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投资者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请遵循浙商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基金转换业务
1、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和公司最新公告中规定的费率执行。
四、费率优惠活动
自2014年12月19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截至前述期间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法定交易时间)。若有变动,本公司或浙商银行将另行公告。
(1)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网上银行一次性或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享受如下优惠: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最低可优惠至0.6% 基金申购费率原已达到或低于0.6%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2)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柜面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享受如下优惠: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8折优惠,最低可优惠至0.6% 基金申购费率原已达到或低于0.6%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浙商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7
网站:www.czbank.com
2、华商基金管理有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8880 010-58573300
公司网址:www.hsfund.com
七、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