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关于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T+0快速赎回业务变更垫资主体的公告
2018-11-30
华商现金增利货币A
关于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T+0 快速 赎回业务变更垫资主体的公告 关于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T+0 快速赎回业务变更 垫资主体的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2018】10 号)的有关规定,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协定,自 2018 年 11 月 29 日起,本公司直销系统(包括公司网上交易、APP 和 微信交易)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A 类(630012)的 T+0 快速赎回业务的垫资主体由“华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变更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投资者申请办理快速赎回业务,需与 本公司签订《华商天利宝快速提现业务服务协议》。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8880、010-58573300 咨询相 关信息。 风险提示: 1.基金投资有风险,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 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2.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T+0 快速赎回服务非法定义务,提现有条件,依约可暂停。 3.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华商天利宝快速提现业 务服务协议》等基金法律文件及最新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