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基金:关于在指数熔断实施期间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
2015-12-31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指数熔断实施期间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2015 年修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
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我司”)将在指数熔断实施期间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开放时间。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 需要调整基金开放时间的情形
指数熔断分为可恢复的指数熔断和不可恢复的指数熔断。不可恢复的指数熔
断是指沪深 300 指数较前一交易日收盘上涨、下跌达到或超过 7%,14:45 至 15:00
沪深 300 指数较前一交易日收盘首次上涨、下跌达到或超过 5%。对于可恢复的
指数熔断,基金开放时间不做调整。当发生不可恢复的指数熔断情形时,相关类
别基金将调整开放时间。
二、 出现不可恢复的指数熔断情形时需要调整开放时间的基金产品
出现不可恢复的指数熔断情形时,我司旗下混合型基金及基金合同投资范围
中包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债券型基金的开放时间将进行调整。如有变化,我司将及
时公告。
三、 出现不可恢复的指数熔断情形时的开放时间调整原则
当出现不可恢复的指数熔断情形时,投资者在熔断时点前提交的申购、赎回、
转换申请视为当日申请,熔断时点之后的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申请。
四、 重要提示:
1. 我司严格依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5 年修订)》以及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
作安排的通知》等办理熔断机制实施后各项业务。
2.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出现不可恢复指数熔断情形时,我司将在
公司网站及时发布相关公告,说明受指数熔断影响的相关基金开放时间的变
化等事项。
3. 若未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指数
熔断规则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我司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时间调整方案
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等文件。
五、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
公司网址:www.hsfund.com
六、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各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
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
慎。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