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11-29
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1月1日
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商盛世成长混合 基金代码 630002
基金管理人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 2008-09-23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暂未上 -
日 期 市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17-12-21
周海栋 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证券从业日期 2008-06-10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3-01-04
孙蔚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6-01-04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
投资目标 把握中国经济增长的主线,寻找具有持续成长潜质的、估值合理的企业;在严格控制
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保持基金资产持续稳健增长。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
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3%,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35%,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不低于80%的非现金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成长类上市公司。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投资管理方法,通过定性和定
量研究,对股票、债券及现金进行灵活配置。具体投资策略详见基金合同。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
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预期风险和中高预期收益产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
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500,000 1.5% -
申购费(前收费) 500,000≤M<2,000,000 1.2% -
2,000,000≤M<5,000,000 0.8% -
M≥5,000,000 1000元/笔 -
N<7日 1.5% -7日≤N<365日 0.5% -赎回费 1年≤N<2年 0.25% 1年指365天
N≥2年 0% -
注: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适用的申购费率为对应申购金额
所适用的原申购费率的10%;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详见本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
注:基金管理费、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其他费用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策略风险、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存在投资策略风险,即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不一定领先于市场平均水平。另外,在精选个股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可能限于知识、技术、经验等因素而影响其对相关信息、经济形势和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其精选出的个股的业绩表现不一定持续优于其他股票。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仲裁委员会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是北京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
1、《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