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基金: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网上交易转换业务实施费率的公告
2013-07-01
华商领先企业混合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网上交易转换业务实施费率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http://trade.hsfund.com)进行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次转换费率调整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从华商现金增利货币A(基金代码:630012)、华商现金增利货币B(基金代码:630112)、华商收益增强B(基金代码:630103)、华商稳健双利B(基金代码:630107)、华商稳定增利C(基金代码:630109)向开通转换业务且申购费率非零的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进行的转换业务,包括华商领先企业(基金代码:630001)、华商盛世成长(基金代码:630002)、华商阿尔法(基金代码:630005)、华商产业升级(基金代码:630006)、华商策略精选(基金代码:630008)、华商价值精选(基金代码:630010)、华商主题精选(基金代码:630011)、华商大盘量化(630015)和华商价值共享(基金代码:630016)、华商收益增强A(基金代码:630003)、华商稳健双利A(基金代码:630007)、华商稳定增利A(基金代码:630009)。 同时,本次转换费率调整也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从申购费用较低的华商收益增强A(基金代码:630003)、华商稳健双利A(基金代码:630007)、华商稳定增利A(基金代码:630009),向申购费用较高的基金进行的转换业务,包括华商领先企业(基金代码:630001)、华商盛世成长(基金代码:630002)、华商阿尔法(基金代码:630005)、华商产业升级(基金代码:630006)、华商策略精选(基金代码:630008)、华商价值精选(基金代码:630010)、华商主题精选(基金代码:630011)、华商大盘量化(基金代码:630015)和华商价值共享(基金代码:630016)。 如有新基金加入本次优惠活动,请以最新公告为准。 二、基金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是由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两部分构成。网上交易转换的优惠折扣适用于转换费用中的申购费补差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正常收取。 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对于实行级差申购费率(不同申购金额对应不同申购费率)的基金,以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计算申购补差费用。 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根据网上交易客户转换基金对应的不同支付或直销交易账户的银行卡、支付账户享受相应的优惠费率。本公司保留对表中文字和数字信息的解释权和修改权,收费标准的变化请留意网站公告。 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时,华商现金增利货币A和华商现金增利B单笔最低转出份额为1,000份基金份额 其余基金的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转换申请份额为3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基金转换,但某笔基金转换导致其在一个销售机构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0份时,该不足500份基金份额部分将会被强制赎回。 (2)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转入的基金份额持有期自转入日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计算赎回费。 (3)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4)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同一基金或同一基金不同分级(类)之间不开通转换业务。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注册登记在中登公司,故不支持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转换。 三、咨询方式 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公司网址:http://www.h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话费)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s@hs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