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澳银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1-01-08
信澳红利回报混合
信达澳银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送出日期:2021年01月0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信达澳银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信达澳银红利回报混合 基金主代码 61000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07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信达澳银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信达澳银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0年12月31日 截止收 益分配 基准日 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 值(单位:人民币元) 1.759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 配利润(单位:人民 币元) 113,338,720.11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 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22,667,744.03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 基金份额) 1.072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0年度第二次分红 (1)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 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故"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 的应分配金额"为:113,338,720.11*20%=22,667,744.03。 (2)"本次分红方案"是指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1.072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年01月12日 除息日 2021年01月1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年01月13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 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根据202 1年01月12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 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2021年01 月13日,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为2021年01月14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 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 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 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 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 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 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 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 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1年01月1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 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提交修 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 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 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在分红期间,如果基金份额处于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的冻结状态,红利的受益 账户为权益登记所在账户。 (5)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的相关规定处理。基金份额冻结期间的现金分红部分,自动转为红利再投资予以冻结, 红利再投资冻结部分在原冻结份额解冻时随之解冻。 (6)本公司会按照客户的订制需求,相应地寄送电子或纸质对账单,为确保投资者能 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 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 料。 (7)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 理人网站(http://www.fscinda.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8、 0755-8316016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 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 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