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澳银基金:关于增加钱景财富、中证金牛、广源达信为代销机构、开通转换和定投业务、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7-13
信澳精华混合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钱景财富、中证金牛、广源达信为代销机构、开 通转换和定投业务、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景财富”)、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证金牛”)、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源达 信”)协商一致,决定于2016年7月15日起增加钱景财富、中证金牛、广源 达信三家机构为本公司代销机构,代销本公司旗下基金,同时开通办理本公司 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旗下基金参加钱景财富、中 证金牛、广源达信在线交易平台和销售网点认购或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基 金转换业务及费率优惠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并通过钱景财富、中证金牛、广源达信认购或申购(含定投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1 610001 信达澳银领先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610002 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610003/610103 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B类 4 610004 信达澳银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610005 信达澳银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610006 信达澳银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610007 信达澳银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610008/ 610108 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 9 001105 信达澳银转型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001410 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1 000681/ 000682/ 000683 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市场基金A类/C类/ E类 12 166105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3 002554 信达澳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 转换业务基本情况 投资者可在钱景财富、中证金牛、广源达信办理本公司指定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基金(LOF)不能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相互转换,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A、B类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A、C类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基金A、C、E类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 四、费率优惠方案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6年7月15日起,投资者通过钱景财富、中证金牛、广源达信认购或申购(含定投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下,认购或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钱景财富、中证金牛、广源达信三家机构的官方公告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钱景财富、中证金牛、广源达信三家机构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认购或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期限 以钱景财富、中证金牛、广源达信三家机构的官方公告为准。 五、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钱景财富、中证金牛、广源达信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钱景财富、中证金牛、广源达信认购或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分别归钱景财富、中证金牛、广源达信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以上三家机构的有关公告。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分别以钱景财富、中证金牛、广源达信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六、业务咨询 机构名称 网址 客服热线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www.qianjing.com 4008936885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www.jnlc.com 4008909998 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www.niuniufund.com 4006236060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www.fscinda.com 4008888118/0755-83160160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