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2011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2011-09-23
信澳精华混合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信达澳银精华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61000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7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1年9月19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269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20,917,539.27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458,769.64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2.2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1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注:(1)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故“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20,917,539.27*50%=10,458,769.64(2)“本次分红方案”是指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2.20元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1年9月26日 除息日 2011年9月2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1年9月27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根据2011年9月26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2011年9月27日,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2011年9月28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1年9月2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基金份额冻结期间的现金分红部分,自动转为红利再投资予以冻结,红利再投资冻结部分在原冻结份额解冻时随之解冻。 (3)权益登记日2011年9月26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4)在分红期间,如果基金份额处于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的冻结状态,红利的受益账户为权益登记所在账户。 (5)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1年9月26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权益登记日修改的分红方式不影响本次分红。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本次分红的详细情况: 1)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渤海银行、杭州银行、宏源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华龙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兴业证券、湘财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华泰证券、平安证券、招商证券、安信证券、东兴证券、广发证券、华福证券、广州证券、世纪证券、信达证券、中信证券、新时代证券、长江证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8、0755-83160160 3)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scinda.com (5)风险提示:本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风险及投资收益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