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稳定收益:关于调低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的公告
2020-07-0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低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的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调低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并相应修订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章、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修改前:
(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5.赎回费率
(1)本基金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2)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不少于30日的A类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于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A类/C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天数(天)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0-6 1.50%
7(含)-29 0.75%
30(含)-364 0.10%
365(含)-729 0.05%
730(含)以上 0.0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时间(天) 赎回费率
0-6 1.50%
30(含)及以上 0.00%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3.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 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举例说明: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某投资人赎回10000份A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份额持有期限为100天,则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1%,假设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 × 1.200=12000元
赎回费用=12000 × 0.1%=12元
净赎回金额=12000-12=11988元
举例说明: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某投资人赎回10000份C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份额持有期限为10天,则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75%,假设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 × 1.200=12000元
赎回费用=12000 × 0.75%=90元
净赎回金额=12000-90=11910元
修改后:
(六)申购、赎回的费率
5.赎回费率
(1)本基金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2)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均适用相同的赎回费率):
持有天数(天) 赎回费率
0-6 1.5%
30(含)以上 0%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举例说明: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某投资人赎回10000份A类/C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份额持有期限为15天,则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1%,假设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 × 1.200=12000元
赎回费用=12000 × 0.1%=12元
净赎回金额=12000-12=11988元
以上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述修订自2020年7月1日起生效。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post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0-1618)了解相关事宜。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