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创业基金:关于代销机构调整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二)
2016-05-19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A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代销机构调整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众禄金融”)协商一致,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6 年 5 月 20 日起,本公司将针对众禄金融销售平台降 低旗下开放式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现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本公司旗下在众禄金融销售平台销售的开放式基金。 二、调整内容 自 2016 年 5 月 20 日起,投资者通过众禄金融销售平台申购(含定期定额申 购)本公司旗下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 100 元,追加申购金额为单笔 100 元;原最低申购金额、追加申购金额小于或等于前述下限的,不再调整。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众禄金融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申购当日起, 将同时按前述标准调整申购金额下限。 三、重要提示 1、众禄金融可根据自身的相关规定设定旗下开放式基金的申购金额下限, 投资者在办理申购业务时,需遵循众禄金融的规定。 2、本公告解释权归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机构名称 网址 客服热线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www.zlfund.cn 4006-788-887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www.postfund.com.cn 400-880-161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 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