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创业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新北洋”等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5-04-23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A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新北洋”等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 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 2015 年 3 月 3 日《山东新北洋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 年 3 月 19 日《思 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 年 4 月 15 日《宜 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 年 4 月 20 日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 年 4 月 21 日《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 年 4 月 22 日《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中邮 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15 年 4 月 22 日起,对中 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新北洋”(代码:002376)、 “思美传媒”(代码:002712)、“宜华健康”(代码:000150) 、“聚光科技”(代 码:300203)、 “联明股份”(代码:603006)、“和晶科技”(代码:300279)采 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 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