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创业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四维图新”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6-03-1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四维图新”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
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2016年03月16日《北京四维图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自2016年03月17日起,对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
持有的“四维图新”(代码:002405)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自其复牌之
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
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
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