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创业基金: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合肥城建”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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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合肥城建” 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17】13 号)等有关规定,以及 2019 年 3 月 8 日《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19 年 3 月 18 日起, 对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合肥城建”(代码: 002208),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 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 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