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创业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东方网力”等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7-01-05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东方网力”等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
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2016 年12月15日《东方网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2016 年12月20日《山东新华锦国际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2016 年12月20日《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7
年01月04日起,对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东
方网力”(代码:300367)、“新华锦”(代码:600735)、“华宇软件”(代
码:300271)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
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
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
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01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