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创业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雅本化学”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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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雅本化学”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 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 2015 年 9 月 16 日《雅本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支付现金与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15 年 9 月 21 日起,对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雅本化学”(代码:300261)采用“指数收益法”予 以估值。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 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 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