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创业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5-01-2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
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规定,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自 2015 年 01 月 22 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旗下中邮核心竞
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丰原药业(000153)进行估值,自
2014 年 11 月 24 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旗下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三花股份(002050)进行估值。
2015 年 01 月 27 日,丰原药业(000153)、三花股份(002050)复牌交易,
根据股票复牌后的交易特征,本公司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人共同
协商一致,决定自 2015 年 01 月 27 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相关股票恢复采用
收盘价进行估值。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
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0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