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创业基金:关于增加东方证券、方正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3-01-1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东方证券、方正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 自2013年1月11日起,东方证券开始代理销售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90001)、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90002)、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90003)、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90005)、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90006)、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590007)、中邮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90008)、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590009、590010),同时,方正证券开始代理销售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590009、590010)。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方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方正证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 www.foundersc.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东方证券、方正证券各营业网点办理中邮旗下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3、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邮基金客服电话:010—58511618
400 880 1618(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
网站:www.post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中邮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中邮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