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创业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1-02-17
中邮核心成长混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规定,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 年月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哈药股份(股票代码600664)、三精制药(股票代码600829)进行估值。 2011年02月16日,哈药股份、三精制药复牌交易,根据两只股票复牌后的交易特征,本公司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人共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1年02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这两只股票恢复采用收盘价进行估值。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