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06-09-29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
  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158号文件批准,于2006年8月28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06年9月25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1,587,867,114.67元人民币,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共计209,650.45元人民币。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于2006年9月27日全额划入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开立的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55,033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计算,设立募集期间募集的有效份额为1,587,867,114.67份基金份额,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209,650.45份基金份额,两项合计共1,588,076,765.12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人基金帐户,归投资人所有。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6年9月28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在确定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最迟在开放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