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周期策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2012-04-17
诺德周期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诺德周期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诺德周期策略股票
基金主代码 5700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3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诺德周期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德周期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2年4月20日
赎回起始日 2012年4月20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2年4月20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2年4月20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2年4月20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基金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3.日常申购业务3.1申购金额限制对于本基金同一费用类别,投资人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 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3.2申购费率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万元)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50 1.5%
50≤申购金额<200 1%
200≤申购金额<500 0.5%
申购金额≥500 每笔1000元
注:投资人申购本基金需缴纳申购费,投资人在同一天多次申购的,根据单次申购金额确定每次申购所适用的费率。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4.日常赎回业务4.1赎回份额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 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000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4.2赎回费率 持有基金份额的期限 赎回费率
小于1年 0.5%
大于等于1年,小于2年 0.25%
大于等于2年 0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25%的部分归基金财产所有,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5.日常转换业务5.1转换费率5.1.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如下:(1)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2)转换费用: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1+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为基金转换当日转出基金对应的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转换费用中申购费补差实行外扣法收取。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3)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4)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5.1.2本基金与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基金”,基金代码:570001)、诺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诺德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基金代码:571002)、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以下简称“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基金”,基金代码:573003)、诺德成长优势股票型基金(以下简称“诺德成长优势股票基金”,基金代码:570005)、诺德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中小盘股票基金”,基金代码:570006)、诺德优选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优选30股票基金”,基金代码:570007)的相互转换费用设计如下:(1)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基金/诺德灵活配置混合基金/诺德成长优势股票基金/诺德中小盘股票基金/诺德优选30股票基金转换成本基金的转换费率: 持有天数 赎回费率 申购费率差
小于1年 0.5% 0
大于等于1年,小于2年 0.25% 0
大于等于2年 0 0
(2)本基金转换成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基金/诺德灵活配置混合基金/诺德成长优势股票基金/诺德中小盘股票基金的转换费率: 持有天数 赎回费率 转换金额区间 申购费率差
小于1年 0.5% 50万元以下 0
5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 0.20%
2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 0.7%
500万元(含)以上 0
大于等于1年,小于2年 0.25% 50万元以下 0
5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 0.20%
2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 0.7%
500万元(含)以上 0
大于等于2年 0 50万元以下 0
5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 0.20%
2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 0.7%
500万元(含)以上 0
(3)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基金转换成本基金的转换费率: 持有天数 赎回费率 转换金额区间 申购费率差
小于60天 0.10% 50万元以下 1.50%
5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 1%
2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 0.5%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
大于等于60天 0 50万元以下 1.50%
5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 1%
2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 0.5%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
(4)本基金转换为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基金/诺德优选30股票基金的转换费率: 持有天数 赎回费率 申购费率差
小于1年 0.5% 0
大于等于1年,小于2年 0.25% 0
大于等于2年 0 0
[举例]某投资者将其持有的诺德价值优势基金份额10,000份转换为本基金,持有期限为半年。假设转换申请受理当日诺德价值优势基金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0.9000元,本基金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1.000元。
转出金额 =转出基金份额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10,000份×0.9000元 = 9,000元
转换费用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9,000元×0.5% = 45元
转入金额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9,000元 -45元 =8,955元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8,955元 ÷ 1.000元 = 8,955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转换业务仅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基金、诺德灵活配置混合基金、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基金、诺德成长优势股票基金、诺德中小盘股票基金、诺德优选30股票基金的相互转换。其他基金的相互转换业务范围,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公司发布的公告。
5.2.2 适用销售渠道
自2012年4月20日起,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和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申购基金的投资者可申请进行基金转换。若增加、调整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5.2.3 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
(2)当日的基金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3)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即以申请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基金、诺德灵活配置混合基金、诺德成长优势股票基金、诺德中小盘股票基金、诺德优选30股票基金和本基金的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基金的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500份。
5.2.4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如转出基金根据《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处于可暂停赎回的情况,则本公司暂停对该基金的转换申请。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是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6.1 基金定投业务安排
(1)如无本公司或代销机构的另行公告,基金定投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代销机构公告本公司旗下基金参与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以代销机构的公告为准。
(2)若无另行公告,本公司旗下基金基金定投每期扣款金额为最低200元(含200元),并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也可分别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但不得低于上述本公司规定的最低金额。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普通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如无另行公告,基金定投与普通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基金定投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6.2 适用销售渠道
自2012年4月20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若增加、调整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的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2年4月20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2年2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或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 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9.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本公司基金直销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适用于本基金。同时,本公司经与正在进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本基金代销机构确认,目前针对本公司已开放申购的旗下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将适用于本基金。有关申购费率优惠办法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截至本公告日之前关于基金代销机构申购费率优惠事宜的公告或查阅相关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及其更新。上述正在进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本基金代销机构具体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3 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了解相关情况。
9.4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本公司同时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