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基金:关于旗下基金调整定期定额投资下限业务的公告
2016-02-1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定期定额投资下限业务的
公告
为方便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16 年 2 月 16 日起,对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的申请金额下限作出如下调整:
一、 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诺德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70001
诺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71002
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73003
诺德成长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70005
诺德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70006
诺德优选 3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70007
诺德周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70008
诺德深证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5707
二、 基金定投业务安排
1、 如无本公司或代销机构的另行公告,基金定投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
2、 自 2016 年 2 月 16 日起,投资者通过定期定额投资的方式申购上述基金,每期单笔
扣款金额下限调整至人民币 100 元(含),并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也可分别
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但不得低于 100 元(含)。
3、 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
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帐户,投资者可
自 T+2 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 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如无另行公告,基金定投与普通申购按相同
的原则确认。
5、 基金定投业务的其他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可拨打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0009 或登录基金管理
人网站:www.nuodefund.com 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留对该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