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1-01-07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B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7日起,降低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并相应修订《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调整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管理费率 0.7%/年 0.5%/年 托管费率 0.2%/年 0.1%/年 二、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一)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的“(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 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 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 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 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 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 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 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 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 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 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二)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 三、《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三个工作日内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进行更新。 四、重要提示 此次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及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1年1月7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免长途费用) 本公司网址:www.citicprufunds.com.cn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