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3-02-08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B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3年2月8日 1 公告信息 基金名称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5500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2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A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50018 550019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2]1707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3年1月14日至2013年2月4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3年2月6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1,547 份额级别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A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B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268,519.56 1,844,461,588.14 2,045,730,107.7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54,179.19 328,491.42 382,670.61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01,268,519.56 1,844,461,588.14 2,045,730,107.70 利息结转的份额 54,179.19 328,491.42 382,670.61 合计 201,322,698.75 1,844,790,079.56 2,046,112,778.31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0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0%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无 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0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0%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3年2月7日 注: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用基金财产支付。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021-51085168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xcfunds.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8日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2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封闭(场内简称:信诚增强) 基金主代码 16550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9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3年1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33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26,565,216.81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641,304.20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5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13年度第一次分红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04元(含),则基金须依据本基金合同中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每份基金份额的最小分配单位为0.1分)。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3年2月22日 除息日 2013年2月22日(场外) 2013年2月25日(场内)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3年2月26日(场外) 2013年2月25日(场内)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分红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 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2月22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3)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咨询办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xcfunds.com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021-51085168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