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基金: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限额、赎回份额及最低保留份额的公告
2019-01-14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单笔最
低申购限额、赎回份额及最低保留份额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信保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1 月 14 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限额(含定期定额投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
最低保留份额。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1)
2、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8)
3、中信保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2)
4、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550004,B 类:550005)
5、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7)
6、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6)
7、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3)
8、中信保诚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6209)
9、信诚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4716)
注: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仅对场外交易限额
进行调整。
二、调整内容
1、自 2019 年 1 月 14 日起,针对上述基金,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及销售机构办理申购(含定
期定额投资)时,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 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 10 元人民币
(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首次单笔最低金额仍为 10 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
购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 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2、自 2019 年 1 月 14 日起,针对上述基金,调整最低赎回份额和保留份额,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上述
基金的赎回业务时,赎回最低份额为 10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 10 份的,登记系统有权
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三、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介和本公司网站
上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2、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各自的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基金交易限额。投资者在销售
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申购业务时,应当遵循各销售机构相关规定提交申请。
3、本次调整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最近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更新。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5、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免长途费用)
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
适应。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