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盛世蓝筹: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0
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第一季度报告
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3年4月20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4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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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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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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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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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建仓期自2008年6月4日至2008年12月3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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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及公司拟定的《信诚基金公平交易管理制度v1.2》,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实际落实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要求。各部门在公平交易执行中各司其职,投资研究前端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 交易环节加强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利用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相关程序,及其它的流程控制,确保不同基金在一、二级市场对同一证券交易时的公平 公司同时不断完善和改进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在事后加以了严格的行为监控,分析评估以及报告与信息披露。当期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季度以来,市场可以明显的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年初到春节前。市场延续去年12.4以来的反弹,创下本轮反弹的高点2444点。第二阶段,从春节开始到季度末。市场受到香港等市场的影响以及IPO重新开闸的传言,包括银行地产行业所出的新的调控政策影响后一路走低,创下反弹以来的新低2228点。
由于未来的不确定性仍然有不少,例如新一轮的禽流感的严重程度,朝鲜半岛的局势问题以及我们未来的改革措施等。因此我们对大盘指数并不十分乐观,但是我们认为现在的估值水平仍然较低,对后市也并不悲观,因此仓位仍然维持在较高水平。
而医药行业以及环保,消费电子等新兴产业是本基金长期看好的板块,也将长期持有这些稳定增长的股票。报告期内本基金减持了部分白酒股, 虽然本管理人认为其长期投资价值已经比较明显,然而在短期内市场对其仍然缺乏信心。在本季度中,在这部分白酒股上的投资毫无疑问是非常失败的,本管理人将认真思考,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错误再犯。同时也对持有人深深报以歉意,争取在本年度余下的时间内能够挽回该类损失。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5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57%,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表现领先基准3.07个百分点。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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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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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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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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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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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两只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8.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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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5.8.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投资。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23日发布“关于收到贵州省物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黔价处[2013]1号)的公告”,该决定书认为: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对全国经销商向第三人销售茅台酒的最低价格进行限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处罚,限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自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二亿四千七百万元人民币上交国库。
对上述股票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认为该公司2013年2月收到的贵州省物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黔价处[2013]1号)是对其12年违反价格垄断行为的处罚,处罚金额相当于12年全年销售收入的1%。该公司近年来生产、销售和利润保持稳定增长,处罚事项未对其长期企业经营和投资价值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该证券投资已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除此之外,其余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5.9.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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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9.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9.6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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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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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存放地点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公司办公地点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亦可通过公司网站查阅,公司网址为www.xcfunds.com。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