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基金: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2014-04-11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并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参考方法》”),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自2008年9月起,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提供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对所管理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自2014年4月10日起,对旗下信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胜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深度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和信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和佳股份(股票代码:300273)”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因估值方法调整,预计2014年4月10日信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相关投资品种的潜在估值调整的影响幅度占其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25%,敬请投资者留意。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