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1-07-01
信诚四季红混合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07月0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信诚四季红混合 基金主代码 55000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年04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公告依据 作管理办法》、《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信 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年06月30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1.2291 (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收益分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 128,609,040.26 配基准日的 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 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32,152,260.07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 0.58 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1年第2次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年07月01日 除息日 2021-07-01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07-02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 说明 为2021年7月1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 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分红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注:根据《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应当采用现金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本基金采用季度结算的收益分配机制: (1)分红结算日:每季最后一个工作日作为每季分红结算日; (2)分红前提:分红结算日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元,且基金产生已实现收益; (3)分红比例: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至少分配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元部分的25%;但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已实现收益,且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低于1.00元; (4)分红登记日与除权日:基金管理人于每季分红结算日(T日)决定是否分红,若确定分红,经基金托管人核实后,则T+1日为权益登记日并进行除权,T+7日内实现派息; 若基金已实现收益不足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元部分的25%,在满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将全部分配 已实现收益(每份基金份额的最小分配单位为0.1分)。 7、本基金约定每季度结算收益,但并不保证每季度实现分红。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不超过4次,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下一个季度开始分红结算; 8、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50%;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前未在相应的销售网点进行分红方式选择的投资人适用于现金红利分红方式。 (3)咨询办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