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分红公告
2015-10-16
建信双息红利债券C
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10 月 16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建信双息红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53001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 12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公告依据 同》、《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十次分红,2015 年度的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第四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建信双息红利 A 建信双息红利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30017 531017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 1.286 1.231 额净值(单位:人民币 元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 460,100,785.29 80,971,068.39 截止基准日下 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 属分级基金的 币元) 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 138,030,235.59 24,291,320.52 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 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 民币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0.50 0.43 份基金份额) 注:(1)本基金于 2014 年 9 月 1 日新增 C 类份额,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转换 为 A 类份额。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由于不同基金份额类别的成立时间不同,C 类份额成立时间较短,因此不同基金 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 A、C 类份额均符合基金分红条件,故 进行分红,A 类份额分红方案为 0.50 元每 10 份基金份额,C 类份额分红方案为 0.43 元每 10 份基金份额。 (3)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 次,每次收 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的分红方式有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若投资者不选择, 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5)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如果采用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 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 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 同,则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5 年 10 月 27 日 除息日 2015 年 10 月 27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5 年 10 月 28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 明 2015 年 10 月 28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5 年 10 月 29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 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 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 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 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 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该日)最后一次选择的 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 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 1 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 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 免 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咨询相关事宜。 (5)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 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10 月 16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