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基金: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工商银行渠道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一]
2015-03-04
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工商银行渠道 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决定从 2015 年 3 月 6 日起,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 全部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名单如下,下列基金之间可以互相转换, 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该业务。 基金代码 基金全称 基金简称 530001 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恒久价值股票 530005 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优化配置混合 530006 建信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核心精选股票 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30008 建信稳定增利债券 C (C 类基金份额)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30009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 A (A 类基金份额)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31009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 C (C 类基金份额)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530010 建信责任 基金联接基金 530011 建信内生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内生动力股票 530012 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积极配置混合 建信深证基本面 6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建信深证基本面 60ETF 联 530015 基金联接基金 接 530016 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恒稳价值混合 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30017 建信双息红利债券 A (A 类基金份额) 530018 建信深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深证 100 指数增强 二、开通时间 自 2015 年 3 月 6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工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三、适用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四、其它说明事项 1、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 基金的销售。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 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 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2、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 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换费用=转出费+补差费 (2).转出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补差费=Max({转出净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的申 购费率) }-{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0) (5).转入净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6).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 出基金赎回费率) (7).转入份额 =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办理时间 转换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转换限额 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0 份,代销机构有 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该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5、交易确认 转入的基金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 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 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档次计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费。基金 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 T+2 日。 五、重要提示 1、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 代销机构的规定。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咨询方式 1、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网址:www.ccbfund.cn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 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