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安顺混合:华安安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2018-03-24
华安安顺混合
华安安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修改对照表 华安安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 前言 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法律法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 无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部分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释义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 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 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 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 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部分 无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 基金 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 份额 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 1 华安安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修改对照表 的申 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 购与 参见相关公告。 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 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 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 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 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无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且基金管 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 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情形时。 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 业务的办理。 申购申请。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 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 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2 华安安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修改对照表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 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20%,基金管理人可以先行对该单个 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 2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而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20%以内(含 2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 者的赎回申请按前述条款处理,具体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基金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 合同 心二期 31、32 层 期 31-32 层 当事 法定代表人:李勍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人及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权利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义务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法定代表人:彭纯 第十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二部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分 产的比例为 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为 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基金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 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的投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资 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 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 3 华安安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修改对照表 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 …… 应收申购款等;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 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 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 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 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2)、(14)、(17)、(18)项外,因证券、期货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 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4 华安安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修改对照表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四部 无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分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基金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 资产 估值; 估值 第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八部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 分 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 无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 的信 (六)临时报告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息披 无 基金运作期间,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露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 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六)临时报告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 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