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关于增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3-03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基金前端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 2017 年 3
月 3 日起增加农业银行作为旗下交银施罗德经济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
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电子交易平台的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
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序
基金名称 简称 适用基金代码
号
交银施罗德经济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
1 交银经济新动力 519778
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
2 交银新生活力 519772
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3 交银增强收益 519729
基金
二、业务范围
1、自 2017 年 3 月 3 日起,投资者可在农业银行电子交易平台及柜台办理开
户及如下业务:
(1)交银经济新动力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
(2)交银新生活力、交银增强收益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注:就上述业务范围,如遇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办理各业务的,投资
者届时可通过农业银行办理的基金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
2、自 2017 年 3 月 3 日起,投资者通过农业银行电子交易平台(含网上银行、
掌上银行)单笔申购交银经济新动力、交银新生活力、交银增强收益享有申购费
率 7 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 0.6%的,申购费率按 7 折优惠(即
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7) ,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 0.6%;
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或等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4、自 2017 年 3 月 3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投资者于农业银行新签
约办理本公司旗下交银经济新动力、交银新生活力、交银增强收益基金定投业务
(含智能定投)的,定投(或智能定投)申购成功扣款一次后,从第二次自动申
购开始享有申购费率 5 折优惠。
2017 年 3 月 3 日至 12 月 31 日,投资者于农业银行签约办理本公司旗下其
他基金的基金定投(含智能定投)业务的,仍继续享有已有优惠。以上申购费率
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定投费率优惠。
5、活动期间,个人投资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含网上银行、掌上银行)申
购农业银行基金组合产品的,其申购费率享有 5 折优惠;具体基金组合产品的范
围以农业银行发布的有关公告为准。若组合内单只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则
该产品不享受费率优惠。单独申购组合内任一产品的,不享受该费率优惠。
6、上述优惠活动的持续时间及开展方式以农业银行的公告为准,农业银行
有权不时调整该活动安排,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查询。本公告
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7、上述各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费率及办理各项销售业
务的相关规则请详见该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在遵守
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
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增加农业银行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
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可
通过农业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全部业务范围请联系农业银行进行详细咨
询。
注:尽管有上述“二、业务范围”项下说明,遇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相
关业务的,销售机构实际可办理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投资者欲了解有关上
述 基 金 及 相 关 业 务 的 详 细 情 况 , 请 登 录 本 公 司 网 站 (www.fund001.com ,
www.bocomschroder.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
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2、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上述优惠活
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由农业银行或本公司另行发布公告。
3、上述优惠活动仅针对上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费率,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具体基
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请参见该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
告。
4、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
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
售机构进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转换业务公告。
5、定期定额投资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向相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
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的申购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
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
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有关智能定投业务的详情请向农业银行
进行详细咨询。
6、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
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