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经济新动力混合:关于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6-10-21
交银经济新动力混合A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经济新动力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 年 10 月 2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经济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经济新动力混合 基金主代码 51977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0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经济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告依据 基金合同》、 交银施罗德经济新动力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6】1474 号 自 2016 年 9 月 8 日 基金募集期间 至 2016 年 10 月 14 日止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验资机构名称 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6 年 10 月 19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8,757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842,740,176.7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725,824.33 有效认购份额 842,740,176.76 募集份额(单位:份) 利息结转的份额 725,824.33 合计 843,466,001.09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0.00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认购本基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 是 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 2016 年 10 月 20 日 日期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会计师费、 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本基金基 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 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办理 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关注本基金的特有风 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