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关于延长募集期限的公告
2016-10-27
交银新生活力混合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限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代码:519772)经 2016 年 4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 933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已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 为 2016 年 10 月 28 日。为了充分满足投资人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交银施罗德新生 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交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以及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 延长至 2016 年 11 月 4 日截止。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 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联 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 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 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 理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及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 登在 2016 年 9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2016 年 9 月 29 日《上海证券报》和 2016 年 9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基金 合同摘要等。 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及其摘要、托管协 议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投资 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3、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 询。 4、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 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5 、 投 资 人 可 以 登 录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 www.fund001.com , www.bocomschroder.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000(免 长途话费),(021)61055000 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 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