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3只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5-01-11
交银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3只基金的基金份 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 告 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提高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3只基金(具体基金清单请见附件1)的基金份额净值的精确度,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1月13日起调整旗下3只公募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由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调整为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见附件2)。 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5年1月13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修改后的3只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 ( www.fund001.com )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http://eid.csrc.gov.cn/fund)。本次修订后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发布,供投资者查阅。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基金清单 序号 基金名称 1 交银施罗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交银施罗德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交银施罗德优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附件2: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交银施罗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一 部 分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前言 则 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 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 一 部 分 七、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前言 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第 二 部 分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交银施罗德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交银施罗德 释义 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基金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 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 1日起执行) 第 六 部 分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基 金 份 额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 的 申 购 与 额的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 3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 赎回 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额的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 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 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在T+1日(包括该日)内公告。遇特殊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 并在T+1日(包括该日)内公告。遇特 迟计算或公告。 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 延迟计算或公告。 第 七 部 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 金 合 同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当 事 人 及 法定代表人:阮红 法定代表人:张宏良 权利义务 第 七 部 分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基 金 合 同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当 事 人 及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 权利义务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第 十 四 部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分 基金资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产估值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 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 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 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的,从其规定。 从其规定。 第 十 四 部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分 基金资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产估值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点后第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 点后第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交银施罗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红 法定代表人:张宏良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第一条 基 1.1基金管理人 1.1基金管理人 金 托 管 协 法定代表人:阮红 法定代表人:张宏良 议当事人 第一条 基 1.2基金托管人 1.2基金托管人 金 托 管 协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 议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号楼6-30层、32-42层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 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 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 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 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 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 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 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 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 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 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 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 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 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 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 业务(有效期至2017年09月08日)。 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第二条 基 2.1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 2.1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 金 托 管 协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议的依据、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目 的 和 原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则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 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交 内容与格式〉》、《交银施罗德新回报 银施罗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八条 基 8.1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 8.1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 金 资 产 净 和程序 和程序 值 计 算 和 8.1.1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 8.1.1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 会计核算 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 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 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 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 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 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交银施罗德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一 部 分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前言 则 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 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 一 部 分 七、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前言 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第 二 部 分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交银施罗德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交银施罗德 释义 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 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 月1日起执行) 第 六 部 分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基 金 份 额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 的 申 购 与 额的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 3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 赎回 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额的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 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 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在T+1日(包括该日)内公告。遇特殊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 并在T+1日(包括该日)内公告。遇特 迟计算或公告。 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 延迟计算或公告。 第 七 部 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 金 合 同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当 事 人 及 法定代表人:阮红 法定代表人:张宏良 权利义务 第 七 部 分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基 金 合 同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当 事 人 及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 权利义务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第 十 四 部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分 基金资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产估值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 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 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 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的,从其规定。 从其规定。 第 十 四 部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分 基金资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产估值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点后第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 点后第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交银施罗德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红 法定代表人:张宏良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第一条 基 1.1基金管理人 1.1基金管理人 金 托 管 协 法定代表人:阮红 法定代表人:张宏良 议当事人 第一条 基 1.2基金托管人 1.2基金托管人 金 托 管 协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 议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号楼6-30层、32-42层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 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 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 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 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 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 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 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 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 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 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 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 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 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 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 业务(有效期至2017年09月08日)。 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第二条 基 2.1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 2.1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 金 托 管 协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议的依据、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目 的 和 原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则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 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交 内容与格式〉》、《交银施罗德优选回 银施罗德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定。 第八条 基 8.1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 8.1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 金 资 产 净 和程序 和程序 值 计 算 和 8.1.1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 8.1.1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 会计核算 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 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 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 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 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 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交银施罗德优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一 部 分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前言 则 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 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 一 部 分 七、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前言 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第 二 部 分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交银施罗德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交银施罗德 释义 优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优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 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 月1日起执行) 第 六 部 分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基 金 份 额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 的 申 购 与 额的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 3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 赎回 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额的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 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 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在T+1日(包括该日)内公告。遇特殊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 并在T+1日(包括该日)内公告。遇特 迟计算或公告。 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 延迟计算或公告。 第 七 部 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 金 合 同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当 事 人 及 法定代表人:阮红 法定代表人:张宏良 权利义务 第 七 部 分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基 金 合 同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当 事 人 及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 权利义务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第 十 四 部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分 基金资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产估值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 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 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 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的,从其规定。 从其规定。 第 十 四 部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分 基金资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产估值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点后第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 点后第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交银施罗德优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红 法定代表人:张宏良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第一条 基 1.1基金管理人 1.1基金管理人 金 托 管 协 法定代表人:阮红 法定代表人:张宏良 议当事人 第一条 基 1.2基金托管人 1.2基金托管人 金 托 管 协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 议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号楼6-30层、32-42层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 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 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 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 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 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 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 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 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 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 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 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 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 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 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 业务(有效期至2017年09月08日)。 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第二条 基 2.1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 2.1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 金 托 管 协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议的依据、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目 的 和 原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则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 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交 内容与格式〉》、《交银施罗德优择回 银施罗德优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定。 第八条 基 8.1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 8.1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 金 资 产 净 和程序 和程序 值 计 算 和 8.1.1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 8.1.1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 会计核算 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 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 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 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 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 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