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3只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5-01-11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3只基金的基金份
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
告
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提高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3只基金(具体基金清单请见附件1)的基金份额净值的精确度,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1月13日起调整旗下3只公募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由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调整为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见附件2)。
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5年1月13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修改后的3只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 ( www.fund001.com )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http://eid.csrc.gov.cn/fund)。本次修订后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发布,供投资者查阅。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基金清单
序号 基金名称
1 交银施罗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交银施罗德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交银施罗德优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附件2: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交银施罗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一 部 分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前言 则 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
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 一 部 分 七、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前言 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第 二 部 分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交银施罗德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交银施罗德
释义 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基金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
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
1日起执行)
第 六 部 分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基 金 份 额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
的 申 购 与 额的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 3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
赎回 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额的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 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
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在T+1日(包括该日)内公告。遇特殊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 并在T+1日(包括该日)内公告。遇特
迟计算或公告。 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
延迟计算或公告。
第 七 部 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 金 合 同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当 事 人 及 法定代表人:阮红 法定代表人:张宏良
权利义务
第 七 部 分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基 金 合 同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当 事 人 及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
权利义务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第 十 四 部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分 基金资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产估值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 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
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 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的,从其规定。 从其规定。
第 十 四 部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分 基金资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产估值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点后第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 点后第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交银施罗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红 法定代表人:张宏良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第一条 基 1.1基金管理人 1.1基金管理人
金 托 管 协 法定代表人:阮红 法定代表人:张宏良
议当事人
第一条 基 1.2基金托管人 1.2基金托管人
金 托 管 协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
议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号楼6-30层、32-42层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 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
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 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
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
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 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
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 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
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 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
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 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
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 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
业务(有效期至2017年09月08日)。 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第二条 基 2.1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 2.1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
金 托 管 协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议的依据、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目 的 和 原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则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
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交
内容与格式〉》、《交银施罗德新回报 银施罗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八条 基 8.1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 8.1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
金 资 产 净 和程序 和程序
值 计 算 和 8.1.1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 8.1.1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
会计核算 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 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
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 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 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
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交银施罗德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一 部 分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前言 则 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
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 一 部 分 七、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前言 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第 二 部 分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交银施罗德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交银施罗德
释义 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
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
月1日起执行)
第 六 部 分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基 金 份 额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
的 申 购 与 额的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 3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
赎回 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额的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 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
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在T+1日(包括该日)内公告。遇特殊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 并在T+1日(包括该日)内公告。遇特
迟计算或公告。 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
延迟计算或公告。
第 七 部 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 金 合 同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当 事 人 及 法定代表人:阮红 法定代表人:张宏良
权利义务
第 七 部 分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基 金 合 同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当 事 人 及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
权利义务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第 十 四 部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分 基金资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产估值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 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
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 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的,从其规定。 从其规定。
第 十 四 部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分 基金资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产估值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点后第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 点后第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交银施罗德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红 法定代表人:张宏良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第一条 基 1.1基金管理人 1.1基金管理人
金 托 管 协 法定代表人:阮红 法定代表人:张宏良
议当事人
第一条 基 1.2基金托管人 1.2基金托管人
金 托 管 协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
议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号楼6-30层、32-42层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 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
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 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
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
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 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
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 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
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 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
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 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
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 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
业务(有效期至2017年09月08日)。 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第二条 基 2.1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 2.1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
金 托 管 协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议的依据、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目 的 和 原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则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
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交
内容与格式〉》、《交银施罗德优选回 银施罗德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定。
第八条 基 8.1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 8.1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
金 资 产 净 和程序 和程序
值 计 算 和 8.1.1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 8.1.1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
会计核算 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 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
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 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 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
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交银施罗德优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一 部 分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前言 则 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
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 一 部 分 七、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前言 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第 二 部 分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交银施罗德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交银施罗德
释义 优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优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
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
月1日起执行)
第 六 部 分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基 金 份 额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
的 申 购 与 额的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 3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
赎回 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额的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 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
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在T+1日(包括该日)内公告。遇特殊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 并在T+1日(包括该日)内公告。遇特
迟计算或公告。 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
延迟计算或公告。
第 七 部 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 金 合 同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当 事 人 及 法定代表人:阮红 法定代表人:张宏良
权利义务
第 七 部 分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基 金 合 同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当 事 人 及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
权利义务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第 十 四 部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分 基金资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产估值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 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
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 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的,从其规定。 从其规定。
第 十 四 部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分 基金资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产估值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点后第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 点后第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交银施罗德优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红 法定代表人:张宏良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第一条 基 1.1基金管理人 1.1基金管理人
金 托 管 协 法定代表人:阮红 法定代表人:张宏良
议当事人
第一条 基 1.2基金托管人 1.2基金托管人
金 托 管 协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
议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号楼6-30层、32-42层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 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
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 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
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
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 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
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 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
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 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
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 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
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 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
业务(有效期至2017年09月08日)。 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第二条 基 2.1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 2.1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
金 托 管 协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议的依据、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目 的 和 原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则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
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交
内容与格式〉》、《交银施罗德优择回 银施罗德优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定。
第八条 基 8.1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 8.1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
金 资 产 净 和程序 和程序
值 计 算 和 8.1.1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 8.1.1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
会计核算 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 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
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 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 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
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