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银施罗德丰享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的公告
2020-11-05
交银丰享收益债券C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丰享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丰享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丰享收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519748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交银施罗德丰享收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丰享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20年10月27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对2020年度基金利润实施的第1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交银丰享收益债券A交银丰享收益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519746 519748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 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 额净值(单位:元) 2.1376 1.1069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 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288,395,150.81 641,456.09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元) -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 基金份额) 0.48 0.1   注: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 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赎 回时收取后端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的,称为B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赎回时 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 基金份额。本基金在募集期内开通C类基金份额,自2017年1月20日转为开放式运作后 仍继续开通C类基金份额,并同时增加开通A基金份额。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 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仅针对A类、C类基金份额。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20年11月9日 除息日2020年11月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0年11月11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红利再投确认日为2020年11月10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其现金红利将按2020年11月9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于2020年11月1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0年11 月11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的基金收 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1、本分红方案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2020年11月1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将于2020年11月9日完成权益登记。   2、本基金销售机构为直销机构和其他场外销售机构。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以 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其他销售机构的地址及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本基 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章节及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进行咨询。   3、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后,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 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A类以及C类基金份额分 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   4、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人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 一次提交并被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本公司提请想要修改分红方式的 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请在2020年11月6日下午3点前尽早到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 并在修改分红方式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本公司确认 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以保障在本次及以后的分红中获得相应的权益。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对其持有的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 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相应的同 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基金不同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 的收益分配方式,且在任一销售机构对其单个交易账户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将仅 适用于该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而对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无效。例如,某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甲和销售机构乙均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该持有人至销售机构 甲成功修改了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则其在销售机构甲持有的基金份额采用新的收益分 配方式,但其在销售机构乙持有的基金份额仍保留原来的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在认购、申购本基金时选择分红方式,或在基金的开放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 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5、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 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6、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本基金净值波动的客观因素,在不违反本基金基金合同 的前提下,于权益登记日调整最终的分红方案并届时公告。   7、投资人欲了解有关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 询(网址:www.fund001.com;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   风险提示: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 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