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双轮动: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1号)
2016-06-02
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四月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
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6 个月的最后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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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3 年 1
月 3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7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
合同于 2013 年 4 月 18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
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
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
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
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等。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等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
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
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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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
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4 月 1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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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成立时间:2005 年 8 月 4 日
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何万金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28 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
65%
“交通银行”)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于亚利女士,董事长,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历任交通
银行郑州分行财务会计处处长、郑州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交通银行预算财务部总经理, 交通银行首席财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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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雷贤达先生,副董事长,学士学位,加拿大证券学院和香港证券学院荣誉院士。
历任巴克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中国证监会开放式基金海外专家评
审委员会委员。
阮红女士,董事,总经理,博士学位,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海外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
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
总经理。
陶文先生,董事,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历任交通
银行徐州分行副行长、行长,交通银行南京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海南分行行长。
孙培基先生,董事,学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历任交通
银行财会部副处长,交通银行董事会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预算财务部高
级经理,交通银行海南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审计部副总经理。
孟方德先生,董事,硕士学位。现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总裁。历
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投资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新加坡)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施罗德投资管理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施罗德投资管理(卢森堡)
有限公司总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日本)有限公司总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英国区总经理及销售总监、全球渠道销售业务总监。
谢丹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香港
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历任蒙特利尔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国际货币基金经济学家
和高级经济学家,香港科技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瑞安经管中心
主任。
袁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历任复旦大
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经济系系主任、经济学院院长。
周林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
教授。历任复旦大学管理科学系助教,美国耶鲁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副教授,美国
杜克大学经济系副教授,香港城市大学经济与金融系教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凯
瑞商学院经济系冠名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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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忆军先生,监事长,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历任交通
银行办公室副处长,交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处长、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交通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江苏分行副行长。
裴关淑仪女士,监事,双硕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
理、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职荷兰银行、渣打银行(香
港)有限公司、MIDAS-KAPITI INTERNATIONAL LIMITED,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
公司资讯科技部主管、中国事务联席董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及
风险管理总监。
张丽女士,监事,学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总经
理,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交银施罗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高级基金会计、部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张玲菡女士,监事、学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
总经理。历任中国银行福州分行客户经理,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区域经理,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渠道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经理、
渠道部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阮红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许珊燕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历任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夏华龙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学历。历任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系教师、经济
学院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处长、处长、
高级经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云南省曲靖市市委常委、
副市长(挂职)。
谢卫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教
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经理;中
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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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苏奋先生,督察长,纽约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市场
营销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纽约分行信贷管理部经理、公司金融部经
理、信用风险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投资并购高级经理,交银施
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唐赟先生,基金经理。香港城市大学电子工程硕士,8 年金融行业从业经验,
其中 4 年证券投资工作经验。2008 年 8 月至 2010 年 7 月担任渣打银行环球企业部
助理客户经理,2010 年 7 月至 2012 年 9 月担任平安资产管理公司信用分析员。2012
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益研究员,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自 2015 年
3 月 23 日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
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助理。2015 年 8 月 4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LOF)、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5 年 11 月 7 日
起担任交银施罗德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和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至今。
历任基金经理
孙超先生,2014 年 8 月 26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7 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赵凌琦女士,2014 年 3 月 31 日至 2015 年 8 月 28 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胡军华女士,2013 年 4 月 18 日至 2014 年 3 月 30 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阮红(总经理)
王少成(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张鸿羽(研究部总经理)
齐晧(跨境投资总监、投资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上述各项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16 年 4 月 18
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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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成立时间:1987 年 4 月 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7.873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87]14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125 号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 010-89936330
传真:010-85230024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
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
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
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
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
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 2017 年 09 月 08 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中信银行(601998.SH、0998.HK)成立于 1987 年,原名中信实业银行,是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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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
商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伴随中国经济的快
速发展,中信实业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改革的大潮中逐渐成长壮大,于 2005 年 8
月,正式更名“中信银行”。2006 年 12 月,以中国中信集团和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
限公司为股东,正式成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年,成功引进战略投资者,与
欧洲领先的西班牙对外银行(BBVA)建立了优势互补的战略合作关系。2007 年 4 月
27 日,中信银行在上海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同步上市。2009 年,中信银行
成功收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国金)70.32%股权。经过近三十
年的发展,中信银行已成为国内资本实力最雄厚的商业银行之一,是一家快速增长
并具有强大综合竞争力的全国性商业银行。
2009 年,中信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订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订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信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和内部
控制的健全有效性全面认可。
2、主要人员情况
李庆萍,行长,高级经济师。1984 年 8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总
行国际业务部干部、副处长、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2007 年 1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9 年 1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中
国农业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个人业务部、个人信贷业务部总经理。2009 年 5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零售业务总监兼个人金融部总经理。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7 月,任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中信银行行长。
杨毓先生, 中信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1962 年 12 月生,2011 年 4 月起
担任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6 年 7 月至 2011 年 3 月担任中
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1982 年 8 月至 2006 年 7 月在中国建设银
行河南省分行工作,历任计划财务处科员,副处长,信阳地区中心支行副行长,党
组成员,计划处处长,中介处处长,郑州市铁路专业支行行长,党组书记,郑州分
行行长,党委书记,金水支行行长,党委书记,河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
刘泽云先生,现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经济学博士。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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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8 月进入本行工作,历任总行行长秘书室科长、总行投资银行部处经理、总行资
产保全部主管、总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4 年 8 月 18 日,中信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取得基金托管人资格。中信银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
则,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
截至 2015 年末,中信银行已托管 72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证券公司资
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企业年金、股权基金、QDII 等其他托管资产,托管总规模
突破 4.8 万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强化内部管理,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基金托管业务中
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基金托管业务持
续、稳健发展;加强稽核监察,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控体系,及时有效地发现、分析、
控制和避免风险,确保基金财产安全,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中信银行总行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的风
险控制和风险防范工作;托管部内设内控合规岗,专门负责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对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工作环节和业务流程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稽核监察。
3、内部控制制度。中信银行严格按照《基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
定,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制定了《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务管理
办法》、《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和《中信银行托管业务内控检
查实施细则》等一整套规章制度,涵盖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环节,保证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法、合规、持续、稳健发展。
4、内部控制措施。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岗位职责、行为规范等,
从制度上、人员上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发展;建立了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物质条
件,对业务运行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在要害部门和岗位设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
录像、录音监控系统,保证基金信息的安全;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防线和业务授权
管理等制度,确保所托管的基金财产独立运行;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开展多
种形式的持续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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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
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
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的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如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
正。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或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
托管人将以书面形式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成立时间:2005 年 8 月 4 日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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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2、场内代销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3、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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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网址:www.bankcomm.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010)89936330
传真:(010)85230024
联系人:丰靖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6)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电话:(0571)85108195、85120696
传真:(0571)86475527
联系人:严峻、夏帆
客户服务电话:96523
网址:www.hzbank.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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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号
法定代表人:宋建明
联系电话:(0512)52909128
传真:(0512)52909122
联系人:黄晓
客户服务电话:962000
网址:www.csrcbank.com
(8)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电话:(0769)22866254
传真:(0769)22866282
联系人:林培珊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9)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0519-80585939
传真:0519-89995170
联系人:蒋姣
客户服务电话:96005
网址:http://www.jnbank.com.cn
(1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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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联系人:芮敏棋
客户服务电话: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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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1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292
联系人:邓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 1199 弄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1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16
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18)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3290979
传真:(025)51863323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7
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2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2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2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18
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6)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19
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719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刘爽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27)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7802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28)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 17 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 17 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640
联系人:赵钦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网址:www.xmzq.cn
(29)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7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20
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联系人:赵洁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3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203
联系人:杨涵宇
网址:www.cicc.com.cn
(31)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电话:(010)58328112
传真:(010)58328740
联系人:牟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32)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 758 号 2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32 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8728703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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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3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网址:www.cc168.com.cn
(3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3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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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网址:www.cindasc.com
(36)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联系人:张煜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3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联系人:汤漫川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3
网址:www.dxzq.net
(38)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39)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及
23
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40)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黄恒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41)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http://www.txsec.com,www.jjm.com.cn
(42)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
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住所: 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
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电话:(021)33606736
传真:(021)33606760
联系人:陈思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址:www.lxzq.com.cn
(4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028)86135991
传真:(028)86150400
联系人:周志茹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4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联系人: 洪诚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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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网址:www.citicsf.com
(45)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4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汤素娅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4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单丙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26
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4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薛年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4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600735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5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89
传真:(021)20835879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5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27
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2)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幢 1 号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幢 1 号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联系人: 魏争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5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陈操
电话:(010)58325395
传真:(010)58325282
联系人:刘宝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http://8.jrj.com.cn/
(54)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2 层
28
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 马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55)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座 702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 层 2208
法定代表人: 吴雪秀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联系人: 苏昊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http://www.yilucaifu.com/
(56)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
法定代表人:申健
电话:021-20219931
传真:021-20219923
联系人:付江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19931
网址:https://8.gw.com.cn
(57)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29
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凌秋艳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58)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电话: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联系人: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5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60)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电话:(010)670009888
30
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传真:(010)670009888-6000
联系人:李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engcaiwang.com
(61)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4396536
联系人:薛长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6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
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号 A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联系人:俞申莉
客户服务电话:(021)65370077
网址:http://www.fofund.com.cn/
(63)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31
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64)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 12 号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电话:(0755)83999907-802
传真:(0755)83999926
联系人: 马力佳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jinqianwo.com
(65)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66)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 1801 号凯科国际大厦 7 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837
32
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联系人:陈云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3999
网址:https://tty.chinapnr.com
(67)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室
法定代表人:董浩
电话:(010)56580666
传真:(010)56580660
联系人:张婷婷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网址:www.jimufund.com
(68)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电话:021-63333319
传真:021-63332523
联系人:李晓明
客服电话:4000 178 000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6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陆家嘴软件园 10 号楼 12 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陆家嘴软件园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联系人: 徐鹏
33
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客服电话:400-005-6355
网址:a.leadfund.com.cn
(70)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 区 4 楼 A50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386 号文广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电话:(025)68206846
传真:(021)22268089
联系人:何庭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021-22267995
网址:www.dtfunds.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
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617
传真:(010)50918907
联系人:周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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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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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把握债券市
场轮动带来的机会,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的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
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资
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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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因投
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卖出。同时
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除外)。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规范化的基本面研究、严谨的信用
分析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
行趋势的基础上,判断不同类别债券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的相对投资价值,动态
调整大类金融资产比例,自上而下决定类属资产配置和债券组合久期、期限结构。
同时,通过对信用债发债主体所处行业的景气轮动判断,并结合内部信用评级系统,
综合考察信用债券的信用评级,在严谨深入的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各类债券的流
动性、供求关系和收益率水平等,自下而上地精选个券。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的定性
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形成对大类资产的预测和判断,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确定债券类资产和现金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
化,动态调整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以规避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2、债券投资策略
(1)券种轮动策略
本基金根据类属资产的风险来源不同将固定收益类品种划分为利率产品和信用
产品。宏观经济周期、货币政策以及企业信用实力的变动使得债券收益率和信用利
差在经济不同阶段存在明显差异,利率产品和信用产品在不同阶段的优劣可能相互
转化。本基金将在严谨深入的宏观研究、利率分析和信用分析基础上,积极在利率
产品和信用产品之间进行动态优化配置,通过超配不同时期的相对强势品种,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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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获取超额收益。
从券种轮动规律来看,经济滞胀后期和衰退前期经济下滑,无风险收益率开始
下降,企业盈利水平的下滑将引发市场对于信用风险的担忧。因此,在这一时期无
信用风险的利率产品(主要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等其他利率类金融
工具)表现相对较好。而进入衰退中后期,物价水平已大幅下降,经济开始触底并
缓慢复苏,企业盈利有望得到好转,信用水平有所改善,这时信用产品(主要包括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分离交易可转债、
资产支持证券等其他信用类金融工具)成为更好的投资标的。本基金将积极把握上
述券种间的轮动效应,超配阶段性的强势品种,以提升组合收益。
(2)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行业轮动常见于股票资产的投资策略,不同行业的债券回报在经济周期不同阶
段下同样存在板块轮动现象,其隐含的是行业景气的不同步,导致不同行业的违约
率和信用资质变化不同步。伴随中国信用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行业轮动效应也将
日趋明显。本基金将利用研究团队对宏观经济周期发展趋势判断,充分考虑不同行
业的周期性特征以及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景气度,一方面规避信用风险明显上升的高
风险行业,另一方面则可在周期性和防御性行业之间主动切换,从而为组合获取超
额收益。本基金信用债券的投资遵循以下流程:
1)信用债券研究
信用分析师通过系统的案头研究、走访发行主体、咨询发行中介等各种形式,
“自上而下”地分析宏观经济运行趋势、行业(或产业)经济前景,“自下而上”地
分析发行主体的发展前景、偿债能力、国家信用支撑等。通过交银施罗德的信用债
券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对信用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建立本
基金的信用债券池。
2)信用债券投资
基金经理从信用债券池中精选债券构建信用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构建和管理信用债券投资组合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①信用债券信用评级的变化。
②不同信用等级的信用债券,以及同一信用等级不同标的债券之间的信用利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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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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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
原则上,购买信用(拟)增级的信用债券,减持信用(拟)降级的信用债券;
购买信用利差扩大后存在收窄趋势的信用债券,减持信用利差缩小后存在放宽趋势
的信用债券。
(3)久期管理策略
作为债券基金最基本的投资策略,久期管理策略本质上是一种自上而下,通过
灵活的久期策略对管理利率风险的策略。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密切关注货币信贷、利率、汇率、采购经
理人指数等宏观经济运行关键指标,运用数量化工具对宏观经济运行及货币财政政
策变化跟踪与分析,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势进行分析预测,据此确定合理的债券组合
目标久期。
(4)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通过预期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来调整投资组合的期限结构配置策略。根据债券
收益率曲线形态、各期限段品种收益率变动、结合短期资金利率水平与变动趋势,
分析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化,测算子弹、哑铃或梯形等不同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的风
险收益,形成具体的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5)骑乘策略
骑乘策略,通过对债券收益曲线形状变动的预期为依据来建立和调整组合。当
债券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买入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持有一段时间后,
伴随债券剩余期限的缩短与收益率水平的下降,获得一定的资本利得收益。
(6)杠杆放大策略
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本基金将实施正回购融入资金并投资于信用债
券等可投资标的,从而获取收益率超出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利率)的套利价值。
(7)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
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
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
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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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
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其指数样本
涵盖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商业银行债、地方企业债、中期票据以及证券公司短期
融资券等14类券种,能够综合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投资收益情况,适合作为本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
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
人可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等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
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
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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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3,537,936,275.90 93.31
其中:债券 3,214,256,275.90 84.77
资产支持证券 323,680,000.00 8.54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 -
融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8,511,466.54 0.49
7 其他资产 235,195,194.34 6.20
8 合计 3,791,642,936.78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投资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00,134,000.00 3.04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13,595,646.00 6.4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13,595,646.00 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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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企业债券 2,130,553,629.90 64.6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71,581,000.00 11.27
6 中期票据 398,392,000.00 12.08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214,256,275.90 97.47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产净值比
例(%)
16 浦发绿色
1 1628001 3,000,000 297,870,000.00 9.03
金融债 01
13 鞍山城投
2 1380185 1,400,000 149,646,000.00 4.54
债
3 1480138 14 津环城债 1,300,000 143,442,000.00 4.35
4 1380174 13 石地产债 1,300,000 136,955,000.00 4.15
5 1380137 13 武地产债 1,500,000 117,990,000.00 3.58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占基金资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元) 产净值比
例(%)
15 开元 8 优
1 1589279 2,300,000 230,276,000.00 6.98
先
2 1589213 15 开元 5A3 400,000 40,296,000.00 1.22
3 1589212 15 开元 5A2 300,000 30,108,000.00 0.91
4 123928 高新热 03 70,000 7,000,000.00 0.21
5 123927 高新热 02 60,000 6,000,000.00 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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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6 123926 高新热 01 50,000 5,000,000.00 0.15
7 123929 高新热 04 50,000 5,000,000.00 0.15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
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
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5,579.0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74,980,820.22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0,137,595.08
5 应收申购款 61,200.0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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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8 其他 -
9 合计 235,195,194.34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 业绩比较
净值增
净值增 较基准 基准收益
阶段 长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收益率 率标准差
准差②
③ ④
过去三个
1.04% 0.07% 0.31% 0.07% 0.73% 0.00%
月
2015年度 8.71% 0.08% 4.18% 0.08% 4.53% 0.00%
2014年度 10.04% 0.14% 6.54% 0.11% 3.50% 0.03%
A/B
类 2013年度
(自基金
合同生效 -0.11% 0.07% -4.96% 0.09% 4.85% -0.02%
日起至
2013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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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月31日)
过去三个
0.86% 0.07% 0.31% 0.07% 0.55% 0.00%
月
2015年度 8.27% 0.08% 4.18% 0.08% 4.09% 0.00%
2014年度 9.44% 0.14% 6.54% 0.11% 2.90% 0.03%
C类 2013年度
(自基金
合同生效
-0.41% 0.06% -4.96% 0.09% 4.55% -0.03%
日起至
2013年12
月31日)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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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 年 4 月 18 日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1.交银双轮动债券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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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
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交银双轮动债券
C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
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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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9、本基金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
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支付日期顺延。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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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
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
服务。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类、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支
付申购费用,申购 B 类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申购费用,申购 C 类基金份
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A/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 A/B 类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
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A 类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0.8%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0.6%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0.5%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3%
500 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 1000 元
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B 类基金份额后端申购费率
1 年以内(含) 1.0%
1 年—3 年(含)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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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3 年—5 年(含) 0.4%
5 年以上 0
持有 A/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者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 A/B 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自 2013 年 7 月 8 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
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
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
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
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
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特定申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0.32%
特定申购费率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0.18%
(A 类基金份额)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0.10%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06%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 每笔交易 1000 元
有关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具体规定以及活动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
资人留意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
(a)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固定申购
费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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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额= 申购总金额 -申购费用
T日A / B类基金份额净值
场内申购的有效份额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分对应申购资金返还投资者。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非网上交易),假
设申购当日 A/B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 元,申购费率为 0.8%,如果该投资者是场
外申购,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100,000 元
净申购金额=100,000/(1+0.8%)=99,206.35 元
申购费用=100,000-99,206.35=793.65 元
申购份额=(100,000-793.65)/1.040=95,390.72 份
如果该投资者是场内申购,申购份额为 95,390 份,其余 0.72 份对应金额返回给
投资者。
(b)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 申购总金额
T日A / B类基金份额净值
当投资者提出赎回时,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T 日 A/B 类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 B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A/B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0/1.040=96,153.85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 B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A/B 类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 元,则可得到 96,153.85 份基金份额,但其在赎回时需根据
其持有时间按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交纳后端申购费用。
(c)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如果投资者选择申购 C 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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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T 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三: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0/1.040=96,153.85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 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 1.040 元,则其可得到 96,153.85 份 C 类基金份额。
(3)赎回费
投资者赎回 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
递减,赎回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本基金 A 类、B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 A 类、B 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赎回
费用的 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 A/B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1 年以内(含) 0.1%
1 年—2 年(含) 0.05%
2 年以上 0
(4)赎回金额的计算
(a)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如果投资者赎回 A 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 日 A/B 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 日 A/B 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四:某投资者赎回 10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1%,假设
赎回当日 A/B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100,000×1.016×0.1%=101.60 元
赎回金额=100,000×1.016-101.60=101,498.4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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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投资者赎回 10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 A/B 类基金份额净值
是 1.016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1,498.40 元。
(b)B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如果投资者赎回 B 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 日 A/B 类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份额×(认)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
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五:某投资者赎回 100,000 份 B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是 1.0%,
赎回费率为 0.1%,假设赎回当日 A/B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 元,申购时的 A/B 类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0×1.016=101,600 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0×1.010×1.0%=1,010.00 元
赎回费用=101,600×0.1%=101.60 元
赎回金额=101,600-1,010.00-101.60=100,488.40 元
即:投资者赎回 100,000 份 B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1%,假设赎回
当日 A/B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 元,投资者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是 1.0%,申购时
的 A/B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0,488.40 元。
(c)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投资者赎回 C 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六:某投资者赎回 100,000 份 C 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
值是 1.2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0×1.250=125,000 元
即:投资者赎回 100,000 份 C 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2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25,000 元。
(5)转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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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
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b)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
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的 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
费等相关手续费。
(c)前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
换,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从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
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照
转出确认金额对应分档的转入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差额进
行补差,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分档,并随着转出确认
金额递减。
(d)后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
换,不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但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
的后端申购费;从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
用的基金转换,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且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
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后端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出份额持有时间对应分档的转出
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e)网上直销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为更好服务投资者,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
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其中部分转换业务可享受转换费率
优惠,优惠费率只适用于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无优
惠。可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的转换业务范围及转换费率优惠的具体情况请参
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具 体 转 换 费 率 水 平 请 参 见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 www.fund001.com ,
www.bocomschroder.com)列示的相关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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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
行调整,并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6)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
补差费率/(1+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补差费用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固
定金额的申购补差费)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申
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 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
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 A 为 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
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趋势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持有期半
年,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0 元,交银成长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 2.2700 元。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成长前端
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成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10=101,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1,000×0.5%=505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1,000-505=100,495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495×0/(1+0)=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495-0)/2.2700=44,270.93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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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二: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 1,000,000 份,持有期一年半,转
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00 元,交银趋势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 1.010 元。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0 份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
趋势前端基金份额(非网上交易),则转入交银趋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1.0200=1,020,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20,000×0.05%=51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20,000-510=1,019,49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19,490×0.5%/(1+0.5%)=5,072.09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19,490-5,072.09)/1.010=1,004,374.17 份
例三: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 C 类基金份额 100,000 份,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
利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2.2700 元。若该投
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增利 C 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非网上交
易),则转入交银精选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0=12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0=125,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5,000×1.5%/(1+1.5%)=1,847.29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5,000-1,847.29)/2.2700=54,252.30 份
例四: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 A 级基金份额 100,000 份,该 100,000 份基金份
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 61.52 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 A/B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700 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元。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货
币 A 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非网上交易),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
利 A 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8%/(1+0.8%)=793.65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793.65+61.52)/1.2700=78,163.68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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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
补差费率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申
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 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
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 A 为 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
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五:某投资者持有交银主题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持有期一
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主题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交银稳健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 2.2700 元。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主题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稳健后
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稳健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0=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0)/2.2700=54,955.95 份
例六: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先锋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持有期一
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 1.00 元。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先锋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则
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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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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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1.2%=1497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1497)/1.00=123,253.00 份
例七: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蓝筹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持有期三
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蓝筹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8500 元,交银增利 B 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蓝筹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
交银增利 B 类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增利 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850=8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85,000×0=0 元
转入确认金额=85,000-0=85,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85,000×0.2%=17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85,000-170)/1.0500=80,790.48 份
例八: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 A 级基金份额 100,000 份,该 100,000 份基金份
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 61.52 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 B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700 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元。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货
币 A 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 B 类基金份额,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 B 类基金份
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0+61.52)/1.2700=78,788.60 份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
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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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
托管费率和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
费率和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
须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相关内容。
(六)更新了“九、基金的转换”中相关内容。
(七)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相关内容,数据截止
到 2016 年 3 月 31 日。
(八)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 2016 年 3 月 31 日。
(九)更新了“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相关内容。
(十)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的相关内容。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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