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双轮动债券:2014年第4季度报告
                2015-01-22
             
            
            
                
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第4季度报告
201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交银双轮动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72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4月18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32,259,191.24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把握债券市场轮动带来的机会,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的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规范化的基本面研究、严谨的信用分析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判断不同类别债券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的相对投资价值,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比例,自上而下决定类属资产配置和债券组合久期、期限结构。同时,通过对信用债发债主体所处行业的景气轮动判断,并结合内部信用评级系统,综合考察信用债券的信用评级,在严谨深入的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各类债券的流动性、供求关系和收益率水平等,自下而上地精选个券。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等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交银双轮动债券A/B	交银双轮动债券C
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723(前端)、519724(后端)	519725
报告期末下属两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60,413,747.00份	71,845,444.24份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B类基金份额采用后端收费模式,前端交易代码即为A类基金份额交易代码,后端交易代码即为B类基金份额交易代码。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4年10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交银双轮动债券A/B	交银双轮动债券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5,819,227.09	4,724,708.26
2.本期利润	3,390,941.29	5,616,318.99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80	0.0375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68,913,913.15	75,232,237.15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53	1.047
注:1、本基金A/B类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交银双轮动债券A/B: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04%	0.24%	1.67%	0.17%	-0.63%	0.07%
2、交银双轮动债券C: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86%	0.24%	1.67%	0.17%	-0.81%	0.07%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4月18日至2014年12月31日)
1.交银双轮动债券A/B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交银双轮动债券C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赵凌琦	本基金、交银理财60天债券、交银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交银强化回报债券、交银丰盈收益债券的基金经理,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	2014-03-31	-	1年	赵凌琦女士,10年金融投资经验,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航空集团财务公司投资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3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孙超	本基金、交银理财60天债券、交银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交银强化回报债券、交银丰润收益债券的基金经理	2014-08-26	-	3年	孙超先生,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高级经理。2013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助理。
注: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基金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
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在交易执行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形,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现异常。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四季度政策面继续为经济保驾护航,在实体经济继续疲弱的局面下,市场迎来预期已久的全面降息,释放出明确的稳增长信号意义。
全面降息的利好带动债券市场牛市情绪进一步发酵,12月初中证登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回购风险管理相关措施的通知》则引发大量企业债(尤其是城投债)的价值重估。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在10月上涨1.74%,11月上涨1.34%,12月下跌0.64%。12月初以来受中证登事件影响,净值有一定程度的回撤。
展望2015年一季度,在全面放松的政策并未带来实体经济如期反弹的现实压力下,政策进退两难的困境凸显。降低融资成本的重任或许会从债券市场转移到权益市场,这也会带来债券投资的新逻辑。信贷和地产销售回暖带来的不确定性会是未来债市承压最大的阻力,后续应密切关注信贷和地产数据作为进一步判断的依据。在投资上相机抉择,随时保持回调的警惕性应该成为下一步投资的首要任务。警惕收益率曲线由牛平向熊陡转化的可能性。本基金一季度将转向短久期防御策略,力求获取稳定票息收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交银双轮动债券A/B份额净值1.05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67%;交银双轮动债券C份额净值为1.04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8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67%。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339,717,697.20	82.29
其中:债券	339,717,697.20	82.29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3,980,248.31	8.23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580,084.21	1.11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9,095,476.61	4.63
7	其他资产	20,035,876.72	4.85
8	合计	412,829,298.84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3,240,562.00	9.5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3,240,562.00	9.52
4	企业债券	197,102,335.20	80.73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88,788,800.00	36.37
6	中期票据	30,586,000.00	12.53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339,717,697.20	139.15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2259	13中信01	300,000	30,060,000.00	12.31
2	124845	14晋开发	199,990	21,298,935.00	8.72
3	122826	11北港债	200,000	20,286,000.00	8.31
4	1380149	13营经开债	200,000	20,274,000.00	8.30
5	041451013	14连云港CP001	200,000	20,168,000.00	8.26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9,042.8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003,333.91
5	应收申购款	10,003,500.0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0,035,876.72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交银双轮动债券A/B	交银双轮动债券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44,843,140.66	164,675,380.53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56,790,898.56	97,180,065.25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41,220,292.22	190,010,001.54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0,413,747.00	71,845,444.24
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红利再投等。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指导意见,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决定于2014年12月17日起对其所持有的“12吴经开”债券的估值价按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并已于2014年12月22日起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关于募集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报告期内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9.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或者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电子邮件:services@jysld.com。